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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遜位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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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清室退位詔書
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清帝遜位詔書
署學務副大臣張元奇擬稿
‎前内閣協理大臣徐世昌刪定潤色
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2月12日
1912年2月12日
发布机关:大清帝國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奉隆裕皇太后懿旨)
淸室優待條件
本作品收錄於《臨時公報 (民國元年2月13日)
據宣統三年上諭檔校對,《臨時公報》第1號也有。

諭旨之一(豎排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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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 
 旨朕欽奉 
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 
  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 
  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 
  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 
  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 
  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 
  心所嚮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 
  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内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 
  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内厭亂望 
  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 
  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 
  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 
  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 
  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 
  與皇帝得以退處寛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 
  親見郅治之吿成豈不懿歟欽此  
  


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法天
立道
 









内閣總理大臣
 臣
袁世凱 
署外務大臣
 臣
胡惟德 
民政大臣
 臣
趙秉鈞 
署度支大臣
 臣
紹英
 假
 
學務大臣
 臣
唐景崇
 假
 
陸軍大臣
 臣
王士珍
 假
 
署海軍大臣
 臣
譚學衡 
司法大臣
 臣
沈家本
 假
 
署農工商大臣
 臣
熙彥 
署郵傳大臣
 臣
梁士詒 
理藩大臣
 臣
達壽 

諭旨之一(橫排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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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嚮,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内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内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吿成,豈不懿歟!欽此。

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署名略)

諭旨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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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養人者害人。現將新定國體,無非欲先弭大亂,期保乂安。若拂逆多數之民心,重啟無窮之戰禍,則大局決裂,殘殺相尋,勢必演成種族之慘痛。將至九廟震驚,兆民荼毒,後禍何忍復言。兩害相形,惟取其輕。此正朝廷審時觀變,痌瘝吾民之苦衷。凡爾京、外臣民,務當善體此意,為全局熟權利害,勿得挾虛憍之意氣,逞偏激之空言,致國與民兩受其禍。著民政部、步軍統領、姜桂題、馮國璋等嚴密防範,剴切開導。俾皆曉然於朝廷應天順人,大公無私之意。至國家設官分職,以為民極。内列閣、府、部、院,外建督、撫、司、道,所以康保羣黎,非為一人一家而設。爾京、外大小各官,均宜慨念時艱,慎供職守。應即責成各長官敦切誡勸,毋曠厥官,用副予夙昔愛撫庶民之至意。欽此。

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署名略)

諭旨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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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旨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飭内閣與民軍商酌優待皇室各條件,以期和平解決。茲據覆奏,民軍所開優禮條件,於宗廟陵寢永遠奉祀,先皇陵制如舊妥修各節,均已一律擔承。皇帝但卸政權,不廢尊號。並議定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覽奏尚為周至。特行宣示皇族暨滿、蒙、回、藏人等,此後務當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覩世界之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予實有厚望焉。欽此。

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署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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