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良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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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广西按察司副使 | |
| 籍贯 | 福建建宁府瓯宁县 |
| 字号 | 字以忠 |
| 出生 |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四月初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郑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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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臣(1545年—?),字以忠,号肖恪,福建建宁府瓯宁县(今福建建瓯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福建乡试第十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七十四名进士[1][2]。通政司观政,授任直隶崇明县知县[3],丁忧归。万历五年(1577年)复除溧阳县。九年升南京工部主事,十年升郎中,万历十四年(1586年)任广西南宁府知府[4],十九年丁忧归。二十一年复除郧阳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政,卒于官。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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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黄志尹 | 直隶苏州府崇明县知县 1574年-1577年 | 继任: 陈文 |
| 前任: 许僴 | 广西南宁府知府 万历十五年(1587年)任 | 继任: 林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