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存廢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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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方針 |
本指引主要记述关闭頁面存廢討論的大致规则。
現由機器人每週維護討論頁之存廢討論紀錄與模板 {{Old vfd multi}}。參見頁面存廢討論維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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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共識相當明顯的情形(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刪除,或已轉交侵權、請求理由已消失[1])外,存廢討論應該持續至少七日,以令編者有足夠時間發表意見。七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有共识,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除非共识为删除)并执行共识。如果有編者對非管理員的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可以提前关闭存废讨论的情形仅包括以下列举的数项:
結案者的結案理由如與提刪者的提刪理由不一致,則須在結案時説明該理由。
非管理员不应该关闭如以下情形中所述的讨论:
一般情况下,存废讨论关闭后,如果有用户对存废讨论的结果有异议,請前往存廢覆核請求,但针对非管理員關閉後不足一周的案例,用户可以在提出合理意见后重新开启讨论,重開的討論則只能由管理員結案。對於重新開啟的討論,管理員一般情況下不應提前關閉討論,應給予至少七天的時間,讓用戶有足夠的時間討論或協助改善條目,管理員結案之前應作周詳考慮。对于非管理員關閉後超過一周的討論,用戶可通過存廢覆核請求的流程駁回原先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