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泉市 | |
|---|---|
| 县级市 | |
| 坐标:28°04′24″N119°07′40″E / 28.07334°N 119.12771°E /28.07334; 119.12771 |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隶属行政区 | 浙江省丽水市 |
| 面积 | |
| • 总计 | 3,059 平方公里(1,181 平方英里) |
| 人口(2020年)[1] | |
| • 常住 | 248,866人 |
| • 密度 | 81.4人/平方公里(211人/平方英里) |
| • 城镇 | 165,567人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08:00) |
| 郵政編碼 | 323700 |
| 行政区划代码 | 331181 |
龙泉市是中国浙江省丽水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地处浙江西南部、瓯江上游,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市人民政府駐贤良路333号。区域总面积为3,059平方公里。
龙泉市是青瓷之都、宝剑之邦,还是世界香菇栽培发源地、中华灵芝第一乡;龙泉宝剑被誉为“剑中之魁”。龙泉青瓷始于三国两晋,“哥窑”为宋代五大名窑之一。
出土文物证明,新石器时代,龙泉土地上就有人类活动。
唐武德三年(620年),因避高祖李渊讳,改龙渊乡为龙泉乡。唐乾元二年(759年),建立龙泉县,县治地黄鹤镇(今龙渊镇)。
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诏天下县镇凡有龙字者皆避,因改名为剑川县。宋紹興元年(1131年),复名龙泉县。宋庆元三年(1197年),析龙泉之松源乡及延庆乡部分地置庆元县。
明洪武三年(1370年),庆元县并入,洪武十三年十一月复置庆元县。
1949年5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进驻龙泉。1958年11月,庆元县并入龙泉。1973年7月,复建庆元县,至1975年8月,龙、庆二县始分署办公。
1990年12月26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龙泉县设立龙泉市(县级),仍属丽水地区行政公署。
龙泉市地理坐标北纬27°42'~28°20',东经118°42'~119°25',东西宽70.25公里,南北长70.80公里,总面积3059平方公里。[2]
龙泉市人民政府驻贤良路333号,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8个镇、6个乡、1个民族乡:[3]
龙渊街道、西街街道、剑池街道、䃮石街道、八都镇、上垟镇、小梅镇、查田镇、安仁镇、锦溪镇、住龙镇、屏南镇、兰巨乡、宝溪乡、竹垟畲族乡、道太乡、岩樟乡、城北乡和龙南乡。
2021年末,龙泉市公安户籍人口287755人,比上年减少1092人。其中,男性146461人,女性141294人,男女性别比103.66:100。当年出生人口1847人;死亡人口1768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龙泉常住人口为248866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常住人口为23.46万人。[4]
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3亿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