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良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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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广西按察司副使 | |
| 籍貫 | 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
| 字號 | 字以忠 |
| 出生 |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四月初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鄭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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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臣(1545年—?),字以忠,號肖恪,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今福建建瓯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福建鄉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七十四名進士[1][2]。通政司觀政,授任直隶崇明县知县[3],丁憂歸。万历五年(1577年)复除溧阳县。九年升南京工部主事,十年升郎中,万历十四年(1586年)任广西南宁府知府[4],十九年丁憂歸。二十一年复除郧阳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政,卒于官。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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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黄志尹 | 直隸蘇州府崇明縣知县 1574年-1577年 | 繼任: 陈文 |
| 前任: 許僴 | 廣西南寧府知府 萬曆十五年(1587年)任 | 繼任: 林鵬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