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饒天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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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鳳陽府知府 | |
| 籍貫 | 湖廣武昌府崇陽縣 |
| 字號 | 字明先 |
| 出生 | 十月初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陳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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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天民(1502年—?),字明先,號任菴,湖廣武昌府崇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湖廣鄉試第七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第三甲進士[1][2]。授中書舍人。十八年十一月选授河南道試監察御史,十月實授,彈劾詹事府府丞胡守中,疏請祭祀薛瑄,增加湖广的考试名额。又弹劾郭勳,議論河套軍事,忤旨被廷杖。後巡按蘇州、松江等地,曾為黃訓所編的《皇明名臣經濟錄》作序。后出为凤阳府知府,谪判合州。
曾祖饒仕亨;祖父饒昱;父饒伯滸。前母劉氏;母汪氏;繼母陳氏。具庆下。兄饶天爵(知州)[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