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尚德(1487年—1571年),字祖容,號劍峰,江西南康府星子縣栗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陶尚德是陶淵明的後裔,年幼時父親去世,隨母親改嫁而改姓梁,正德年間尚為諸生時遇上寧王之亂,縣官和學官都棄城逃走,他對眾人說:「先聖宮殿、禮器、樂器還在,應該死守。」寧王朱宸濠離去,而學宮未受破壞。嘉靖元年(1522年),梁尚德中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成進士,授刑部主事,八年四月改任雲南道監察御史,曾上奏《大禮防邊漕糧茶稅》諸疏。復除浙江道御史,十七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十九年三月升本寺右少卿,二十年九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丁憂服闋,二十七年九月復除原職,協管院事。二十九年三月升左副都御史,虏入通州,京师戒严,与定国公徐延德守西直门。十一月升工部右侍郎。
之後他協助吏部,晉工部左侍郎,主持修築外羅城、十王府;晋左侍郎,三十二年三月三载考满,荫其孫梁继为國子生,请求復姓陶。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三月陞為南京刑部尚書[2],加太子太保一品俸賜玉,到三十五年(1556年)三月致仕,時年七十,回鄉寫下《賓廬堂稿》、《鷗波亭集》等作品。明穆宗登極,特賜羊酒彩幣慰問他[3],隆慶六年卒,死後賜諭葬,入祀鄉賢祠[1]。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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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顧應祥 | 南京刑部尚書 1554年-1556年 | 繼任: 翁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