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鄒文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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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资政大夫户部尚书 |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
| 字號 | 字時鳴,号黄山 |
| 諡號 | 庄简 |
| 出生 | 天順三年己卯六月二十一日 湖廣公安縣 |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湖廣公安縣 |
| 配偶 | 娶袁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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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文盛(1459年—1537年),字時鳴,号黄山,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州府公安縣(今湖北省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湖廣鄉試第十六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會試第五十五名,廷試二甲第三十四名進士[1][2],八年四月授吏科給事中,丁憂歸,服闋,十五年二月復除原职,五月遼東巡撫韓重彈劾鎮守中官廖玘,鄒文盛同郎中楊茂仁考察屬實。此後朵顏三衞屢次犯邊,鄒文盛上奏治理對策,深得兵部尚書劉大夏贊許,并轉達給邊疆官員。十五年十二月升刑科右,之後,十八年三月奉命查盘兩廣糧儲,升兵科左[3]。
正德三年(1508年)十月升任戶科都給事中,出爲保定府知府,六年正月升山東左參政,八年正月升福建右布政使,九年正月升雲南左布政使。正德十一年(1516年)五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兼理军务。平定清平苗阿旁、阿階、阿革叛變,十四年七月改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4]。
明世宗即位,十六年(1521年)六月召為戶部右侍郎,嘉靖二年十一月升戶部左侍郎,总督仓场,十二月升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三年九月升南京戶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四月,秦金罷免,召鄒文盛代任。七年十二月乞歸。十六年七月卒,贈太子少保,諡莊簡[5]。
著有《琐围奏议》、《黄山遗稿》等。[6]。
名在当时虏亦知,北门锁钥寄安危。摧锋聊试千钧弩,补衮应须五色丝。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犹托渭川枝。雷崖咫尺还相遇,天道分明可再思。
中丞执法统江防,文武才兼孰短长。石浦昔曾占宅相,松滋今已破天慌。勤王事业真轰烈,报主忠诚正激昂。考最不须离信地,殊勋多日纪旂常。
户部尚书臣邹文盛谨奏,臣原籍湖广公安县,境内有宋臣忠愍(mǐn)莱国公寇准祠堂一区,史志所载,故老所传,盖谓准自雷州丧还,道出公安,邑民插竹迎祭,后复生笋成林,即立庙祭祀。以羽流主祭事,号竹林道院。宋南渡后,孟珙制置荆襄,于道院东南筑书院,以处四方流寓之士,祀准于内,因名竹林书院。理宗亲洒宸(chén)翰,书额赐之,本朝改书院为儒学,而道院仍旧。数百年来邑人岁时致祭,率以为常。臣按宋史本传,准事太宗、真宗,朝为相,忘身殉国,如寿王之立,澶渊之议,是其功之大者,余不能悉数也。及遭谗而死,感民吊祭,能使既斩之竹含生出笋,盖其忠诚义气有以动天地,孚草木,非偶然而之故也。今祠字虽存,而仪文不备,伏望陛下追念忠贤,祭需等项,定立品式,每岁春秋,县官举行祀事,永为定制,实天下为臣子者之大功也(部覆如议行,后有司遵行之)。
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犹托渭川枝。
曾祖鄒仕旻,赠戶部尚書;祖父鄒渙,赠戶部尚書;父鄒镰赠尚書。母易氏。具庆下[8]。
子邹廷泽以父荫任铜仁府知府[6]。子邹廷济以父荫袭锦衣卫百户[6];邹廷济后以曾孙邹之有贵封赠太子太保[6]。
四世孙邹得鲁“举孝廉初仕巢县令”,“以廉能升邵武太守,善政甚多,郡人立有祠庙”[6]。
五世孙邹之有号怀白,万历末荫袭锦衣,升指挥僉事。崇祯 初以都督同知 (从一品)擢锦衣卫东司房掌卫事[6]。
[在维基数据编辑]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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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秦金 | 明朝戶部尚書 1527年-1528年 | 繼任: 梁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