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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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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平山
晚年谭平山
性别
出生谭鸣谦
(1886-09-28)1886年9月28日
 大清廣東省高明县
逝世1956年4月2日(1956-04-02)(69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别名谭聘三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938年-1948年1月)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1927年11月被开除)
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配偶孫蓀荃
亲属谭天度
学历
经历

谭平山(1886年9月28日—1956年4月2日),原名谭鸣谦,又名谭彦祥诚斋,别聘三,男,汉族广东高明人,中国共产党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要创始人之兼早期重要領導人之一。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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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平山1886年出生于广东省高明县一个裁缝家庭。1905年,考入广州两广优级师范学校。毕业后到雷州中学任教并参加同盟会。1917年,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积极参加五四运动。当时为抗议二十一条的学生先到东交民巷使馆区游行,后到许多政府要员居住的新华门静坐,随后部分学生涌进负责签约的交通部长曹汝霖位于赵家楼的私宅,并放火焚烧。警方到场一共逮捕了三十二人,谭平山为其中之一。

1920年回广东创建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中共广东支部书记。1923年出席中共三大,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局委员。在中共四大继续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在中共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任农民部长。

1924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并被任为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1926年5月,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通过《整理党务案》,谭平山离职国民党组织部长,由蒋介石继任。1927年3月任武汉国民政府委员兼农民部部长。

1927年8月参与领导南昌起义,被推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后曾以国民政府委员长名义对外。起义军南下途中,介绍贺龙加入中國共产党。南昌起义失败后流亡香港。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因张国焘共产国际代表罗明那兹状告,称其为左倾冒险,导致南昌起义失败,在其缺席情况下被开除党籍。1930年8月回上海参与组织第三党,因与邓演达有矛盾,退出活动,然后离开上海。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谭主动从香港回国,到武汉请战,受到蒋中正接见。1938年4月9日,中央监察委员会恢复其中国国民党党籍[1],历任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中日戰爭勝利后,反对蒋介石的內戰政策。1941年2月58歲時與孫蓀荃結婚,主婚人為王世杰。1948年1月在香港参与组织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任中央常务委员。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主席团常务委员和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等职。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956年3月当选为民革中央副主席。同年4月2日零时20分在北京逝世[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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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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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濟琛陳銘樞等准恢復黨籍. 武漢日報 (武漢). 1938-04-10.中央監察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九日下午三時開會……卽席通過李濟琛、陳銘樞、方振武、譚平山、陳啓修、徐謙、劉震寰七人黨籍 
  2. ^谭平山委员治丧委员会. 讣告. 人民日报. 1956年4月3日: 第4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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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广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广东省委. 谭平山研究史料.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89.01.ISBN 7-218-00141-6. 请检查|date=中的日期值 (帮助)
  • 《谭平山文集》编辑组 (编). 谭平山文集. 人民出版社. 1986.09. 请检查|date=中的日期值 (帮助)
  • 陈登贵,巫忠. 谭平山传.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07. 请检查|date=中的日期值 (帮助)
  • 元邦建. 谭平山传.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6.10. 请检查|date=中的日期值 (帮助)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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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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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新頭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
1949年9月-1954年9月
繼任:
钱瑛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部长
谭平山在中国国民党的职务
1923年10月28日-1924年1月30日
中央執行委員
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顧問
財政委員
1924年1月30日-1926年1月16日
總理
孫文(1925年3月逝世)
中央執行委員
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中央監察委員
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1926年1月16日-1929年3月26日
中央執行委員
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中央監察委員
候補中央監察委員
1924年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設立,簡稱「國民黨中常委」,組成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國民黨中常會」)。
1952年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改設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
第一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1924-1926
總理孫 文 (1925.3逝世)
一中全會(3人)
1924.1.31
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1926-1929
一中全會(9人)
1926.1.22
臨中全會(9人)
1926.7.6
三中全會(9人)
1927.3.11

1927.9.16停止行使職權,1928.1.7恢復開會

四中全會(5人)
1928.2.7
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1929-1931
一中全會(9人)
1929.3.28
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1931-1935
一中全會(9人)
1931.12.28
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1935-1945
一中全會(9人)
1935.12.7
四中全會(15人)
1938.4.8
六中全會(19人)
1939.11.20
十中全會(19人)
1942.11.27
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1945-1950
一中全會(25人)
1945.5.31
二中全會(36人)
1946.3.17
三中全會(36人)
1947.3.24
四中全會(55人)
1947.9.13

1950.7.22停止行使職權

谭平山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职务
1927年5月9日中共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1927年5月至1928年7月任职。1927年7月12日根据共产国际训令组建临时中央常委会,8月7日政治局紧急会议改组
政治局常委
陈独秀(总书记,1927年7月停职) ·张国焘 ·蔡和森
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张国焘 ·周恩来 · 李维汉 ·李立三 ·张太雷 ·瞿秋白(1927年7月25日增补)
政治局委员
陈独秀(1927年7月停职) · 蔡和森 ·李维汉 · 瞿秋白 · 张国焘 ·谭平山 · 李立三 · 周恩来
政治局候补委员
苏兆征 · 张太雷
第五届(八七会议前) 第五届(八七会议后)»
谭平山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30日下午选举产生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6人)
  1. 朱德
  2. 刘少奇
  3. 宋庆龄(女)
  4. 张澜(民盟)
  5. 李济深(民革、致公)
  6. 高岗(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56人)
  1. 陈毅
  2. 贺龙
  3. 李立三
  4. 林伯渠
  5. 叶剑英
  6. 何香凝(女,民革)
  7. 林彪
  8. 彭德怀
  9. 刘伯承
  10. 吴玉章
  11. 徐向前
  12. 彭真
  13. 薄一波
  14. 聂荣臻
  15. 周恩来
  16. 董必武
  17. 赛福鼎(维吾尔族)
  18. 饶漱石
  19. 陈嘉庚(无党派)
  20. 罗荣桓
  21. 邓子恢
  22. 乌兰夫(蒙古族)
  23. 徐特立
  24. 蔡畅(女)
  25. 刘格平(回族)
  26. 马寅初(无党派)
  27. 陈云
  28. 康生
  29. 林枫
  30. 马叙伦(民进)
  31. 郭沫若(无党派)
  32. 张云逸
  33. 邓小平
  34. 高崇民(民盟)
  35. 沈钧儒(民盟)
  36. 沈雁冰(无党派)
  37. 陈叔通(无党派)
  38. 司徒美堂(致公党)
  39. 李锡九(民革,1952年3月10日病逝)
  40. 黄炎培(民建)
  41. 蔡廷锴(民促)
  42. 习仲勋
  43. 彭泽民(农工党)
  44. 张治中(民革)
  45. 傅作义(无党派)
  46. 李烛尘
  47. 李章达(救国会,1953年12月9日病逝)
  48. 章伯钧(农工党)
  49. 程潜(民革)
  50. 张奚若(无党派)
  51. 陈铭枢(民联)
  52. 谭平山(民联)
  53. 张难先(无党派)
  54. 柳亚子(民革)
  55. 张东荪(民盟)
  56. 龙云(民革)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
林伯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互选产生)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49年10月21日至1954年9月27日)
总理
副总理
政务委员
秘书长
李维汉习仲勋(1953年任命)
  • 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主任章乃器(兼)
  • 全国编制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兼)(1950年3月部门成立)
  • 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周恩来(兼)(1952年3月14日部门成立)
  •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主任沈钧儒(兼)(1953年1月9日部门成立)
  • 中央复员委员会主任周恩来(兼)(政务院与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1950年7月4日部门设立,1951年12月7日改为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
  • 中央转业建设委员会主任周恩来(兼)(1951年12月7日部门设立)
  • 政务院劳动就业委员会主任李维汉(兼)(1952年7月25日部门设立,1954年9月27日部门撤销)
  • 中央人民政府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兼)(1952年2月29日部门设立,1954年9月27日部门撤销)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国务院(1954年9月-1959年4日)
    1949年谭平山1 1954年钱瑛 1959年监察部被撤销 1987年尉健行 1993年曹慶澤 1998年何勇 2003年李至伦 2007年马馼 2013年黄树贤 2016年杨晓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国际
    各地
    人物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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