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越南越史前-前221 | ||||||||
| 秦朝南海郡前221—前206 | ||||||||
| 南越国前206—前111 | ||||||||
| 西汉交趾刺史部前111—8 | ||||||||
| 交趾刺史部(邓让割据)8-30 | ||||||||
| 东汉交趾刺史部30—191 | ||||||||
| 交州刺史部(士燮割据)191—226 | ||||||||
| 孙吳廣州226—280 | ||||||||
| 晋朝廣州280—420 | ||||||||
| 刘宋廣州420-479 | ||||||||
| 萧齐廣州479-502 | ||||||||
| 萧梁廣州502-557 | ||||||||
| 陈朝廣州557-589 | ||||||||
| 冼冯政权589—689 | ||||||||
| 唐朝岭南道689—907 | ||||||||
| 后梁岭南道907—917 | ||||||||
| 南汉917—971 | ||||||||
| 宋朝广南东路978—1279 | ||||||||
| 元朝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司1279–1354 | ||||||||
| 何真政权1354–1368 | ||||||||
| 明朝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1368–1646 | ||||||||
| 清朝廣東承宣布政使司1646–1911 | ||||||||
| 中華民國廣東省1912–1949 •中華民國粵省軍政府1911–1912 •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1917–1921 •广州中华民国政府1921–1922 •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1923–1925 •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1931–1936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 1949至今 |
西南政務委員會,全稱國民政府西南政務委員會,是中華民國時兩粵元老將官等成立的一個行政機構,與同時期成立的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西南執行部,合稱西南兩機關。
1931年由于蔣介石扣押時任立法院院長的胡漢民於南京湯山,5月份反蔣派在廣州召開中央執監委員會非常會議,商議另立政府,又各自召開己方的國民黨四大會議。後隨著寧粵和談,於12月尾到1932年元旦,隨著南京成立統一政府,廣州國民政府取消。
廣州國民政府取消後,粵桂相繼成立西南兩機關,形成兩廣半獨立局面。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西南执行部以胡汉民、陈济棠、 李宗仁、白崇禧、刘纪文、陈策、李扬敬7人为常委,刘纪文(后刘芦隐)为秘书长,综管粤、桂、黔、 闽党务。
國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有委员27人,以唐绍仪、邓泽如、萧佛成、陈济棠、李宗仁为常务委员,委员有邹鲁、林云陔、刘纪文、刘芦隐、李蟠、詹菊似、罗翼群、李晓生、邓青阳、黄季陆、林翼中、区芳浦、白崇禧、黄旭初、李任仁、张任民、马君武、麦焕章、伍朝枢、傅秉常、吴尚鹰、陈融(兼秘书长) (一说尚有张邦翰、陈策、张惠长、龙云、程天固、杨熙绩、冯祝万、林直勉)。
军事委员会西南分会委员27人(不设常委),即陈济棠(委员长)、李宗仁、白崇禧、张发奎、李品仙、叶琪、刘兴、张惠长、陈策、余汉谋、香翰屏、李扬敬、李福林、薛岳、徐景唐、缪培南、朱晖日、卢焘、唐绍仪、邓泽如、萧佛成、刘纪文、伍朝枢、林直勉等。
西南政务委员会除地方税收外,还截留了国税的关、盐、统税及邮电、铁路收入,月税收借贷约得700余万元毫银。
1936年5月胡漢民離世後,南京國民政府加速打破兩廣半獨立局面,兩廣事變中粵軍的幾個將官相繼投靠南京。同年7月13日,中國國民黨五屆二中全會於南京召開,決議撤銷西南兩機關及一、四集團軍番號。同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命令陳濟棠免去本兼各職,派余漢謀接任並派余任第四路軍總司令兼第一軍軍長[1],瓦解兩粵對峙南京局面。
政委會秘書長陳融,委員有約20-30人,主要有[2]:
廣州市東山區均益路門牌為17號的勵廬,位處東山歷史別墅區,原本是舊日的國民黨西南執行部組織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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