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國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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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戶部主事 | |
| 籍貫 | 湖廣武昌府興國州 |
| 字號 | 字尚賔,號觀吾 |
| 出生 | 七月十五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郭氏 |
| 親屬 | 曾祖葉思恭,祖葉鮮,父葉璁, 母鍾氏;繼母劉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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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華(1495年—?年),字尚賔,號觀吾,湖廣武昌府興國州人,軍籍,治《詩經》。
七月十五日生,行一。由國子生中式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湖廣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年三十八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一名,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名進士。觀都察院政,十四年任南昌县知县,陛戶部主事,卒[1]。
曾祖葉思恭;祖葉鮮;父葉璁,教諭;母鍾氏;繼母劉氏。具慶下,妻郭氏,弟文華;士華;常華。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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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陳念 | 明朝南昌县知县 嘉靖十四年-十七年 | 繼任: 吴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