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可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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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南京通政使 |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
| 字號 | 字德徵,號恆所 |
| 出生 | 嘉靖四年乙酉三月十五日 |
| 逝世 | 萬曆二十一年癸巳 |
| 配偶 | 先娶沈氏,早卒;继娶杨氏,累封夫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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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久(1525年—1593年),字德徵,號恒所,直隸松江府上海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五名,三甲第七十一名進士[1][2]。初授太常寺博士,三年後,嘉靖四十四年五月选授南京浙江道試御史,次年弹劾英国公张溶、遂安伯陈鏸等勋貴,隆慶元年(1567年)巡按直隶時,弹劾礼部左侍郎潘晟、巡抚南赣兵部右侍郎吴百朋不称职,又奉命巡视上江,條陈江防便宜數事,隆慶三年(1569年)丁外艰归。服阕,復补御史,出为衡州府知府,万历五年(1577年)正月升山东按察司临清兵备副使,八年二月升江西左参政,以内艰归。服阕,十一年九月復补陕西左参政,督理粮储,十四年升陕西按察使,十六年五月升本省右布政使,十七年四月升山西左布政使,二十年擢南京太常寺卿,十一月升南京通政使,二十一年卒,次年五月照三品未考满例,賜祭一坛减半造葬。
原为江西撫州人。曾祖艾芹,贈承德郎湖廣斷事;祖父艾洪,號海峰,湖廣都司斷事;祖母蔡氏;父艾元美(1500年-1569年),字充之,號小峰,例授南京太医院吏目,以子贵封文林郎南京浙江道監察御史;母杜氏,封孺人。具庆下。從弟艾可權[3]。子大有(生员)、萬有、咸有。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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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周浩 | 明朝衡州府知府 1572年-1577年 | 繼任: 熊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