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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

坐标25°02′15″N121°33′50″E / 25.037525°N 121.563782°E /25.037525; 121.56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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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15″N121°33′50″E / 25.037525°N 121.563782°E /25.037525; 121.563782

臺北市政府
(國家語言府名列表)
Taipei City Government英語
臺北市市徽
機構概要
成立时间1920年10月1日(設州轄市役所)
1945年10月25日(設省轄市政府)
1967年7月1日(設直轄市政府)
管轄范围中華民國
驻地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人员数13,976人
首长
下設机构
  • 31個所屬一級機關
    12個區公所
    112個所屬二級機關
    236所各級學校
    14所幼兒園
授權法源
網站www.gov.taipei
影像资料

位於信義計畫區臺北市市政大樓

臺北市政府(簡稱:北市府)是中華民國臺北市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北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876年1月16日大清帝國於清治臺灣設置的府級行政區域臺北府。1920年,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市制時所成立的「臺北市役所」。1967年7月1日,直轄市臺北市成立,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1968年7月1日,原屬臺北縣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陽明山管理局北投鎮士林鎮併入臺北市(直轄市),確立今日的臺北市轄域。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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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0年,日本臺灣總督府設立臺北州轄市「臺北市」,並設立地方行政機關臺北市役所,利用臺北城北尋常小學校(後更名樺山尋常小學校)部分校舍作為辦公廳舍(現址位於今忠孝東路一段的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喜來登大飯店對街)。
  • 1937年,樺山尋常小學校遷校,臺北市役所利用樺山尋常小學校[1]舊校地興建新的辦公廳舍(現為行政院中央大樓);1940年完工後遷入。
  •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臺北市自臺北州劃出,改為臺灣省之省轄市「臺北市」。由於臺北市役所辦公樓被充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廳舍使用,新設立的臺北市政府改以長安西路建成國民學校校舍作為辦公場所。
  • 1967年7月1日,正式改制為直轄市,並新設直轄市行政機關「臺北市政府」。
  • 1968年7月1日,原屬臺北縣的內湖鄉、南港鎮、木柵鄉、景美鎮和原屬臺灣省管轄的行政區陽明山管理局及其轄下的北投鎮、士林鎮併入臺北市。
  • 1974年初,臺北市政府撤銷陽明山管理局的行政區域管轄權,北投區和士林區自此歸臺北市政府直接管轄。
  • 1994年3月,位於信義計畫區臺北市市政大樓完工,臺北市政府與所屬機關進駐辦公。位於長安西路的臺北市政府舊廈一度閒置,之後改為分由台北當代藝術館臺北市立建成國民中學使用,地下室部分被闢建為市營停車場。
  • 2015年1月26日,除臺北市政府外,臺北市各機關和區公所網站的域名改為「gov.taipei」(「臺北市教育入口網」www.tp.edu.tw、臺北市立美術館道路管線中心除外)。
  • 2017年,位於萬華車站上蓋的艋舺101大樓完工,臺北市政府在此開設第二行政中心[2],並進駐市長第二辦公室。
  • 2022年,臺北市總人口數降至250萬以下,副市長員額自三名降為二名[3]

辦公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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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臺北市役所臺北市政府舊廈臺北市市政大樓

1920年臺北設市初期,先以城北小學校部分校舍作為臺北市役所的辦公廳舍。1940年,遷入興建完成的新廈(今行政院大廈)。1945年台灣光復後,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臺灣,由於原臺北市役所廳舍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充作辦公廳舍,甫成立的臺北市(省轄市)政府改以舊建成國民學校校舍作為辦公場地。1980年,信義計畫區開始進行開發,臺北市政府選擇於此興建臺北市政大樓

臺北市市政大樓為信義計畫區的地標之一,整棟建築呈「雙十」型狀,座落於仁愛路尾端。樓高12層、地下2層,是開放式辦公場所,樓地板總面積計有19萬5千多平方公尺,約相當6萬坪,30餘個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進駐,在此辦公的臺北市政府人員共約有6千人。

2005年10月,臺北市政府新聞處舉辦市民票選「臺北市十大建築」活動,臺北101美麗華摩天輪中正紀念堂圓山大飯店總統府國父紀念館西門紅樓新光人壽大樓中油大樓與臺北之家等十座建築獲選代表臺北市的特色建物,監察院廳舍與臺北市市政大樓則分別名列第11、12位[4]

合署大樓
名稱地址設施
臺北市政大樓信義區市府路1號
第二市政大樓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

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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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轄下各局處首長於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4巷25號的「御成町」建案中配給有職務宿舍,據相關規範自副秘書長以上之首長皆具申請資格,以雙北市無自宅者優先入住。[5][6]

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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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条目:蔣萬安市府

臺北市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臺北市政府設有32個所屬一級機關、112個所屬二級機關、12個區公所、236所各級學校、14所幼兒園,此外臺北市政府還經營3個事業機構。

一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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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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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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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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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 保安警察大隊
    • 少年警察隊
    • 捷運警察隊
    • 通信隊
    • 交通警察大隊
    • 刑事警察大隊
    • 婦幼警察隊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區分局(15分局)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木柵垃圾焚化廠
    • 環保稽查大隊
    • 內湖垃圾焚化廠
    • 北投垃圾焚化廠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第一區工程處
    • 第二區工程處
    • 捷運局機工處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土地開發總隊
    • 松山地政
    • 中山地政
    • 古亭地政
    • 士林地政
    • 大安地政
    • 建成地政


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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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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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大樓-公車路線可搭乘 20、28、46、261、263(仁愛幹線)、266(承德幹線)、270、270(區間車)、281、282(副線)、284、311、611、612、621、647、650(基隆路幹線)、651、669、912、915、935、939、950、棕6、棕7、棕18、棕21、綠1、藍5、藍10、市民小巴7、1211

台北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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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大樓-捷運路線可搭乘板南線至捷運市政府站下車,或搭乘淡水信義線至捷運台北101/世貿站下車。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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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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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繁體中文)
  2. ^顧荃.萬華車站雙子星大樓 9月北市府進駐 | 地方. 中央社 CNA. 2016-06-27(中文(臺灣)). 
  3. ^蔡思培.北市人口今破250萬人可增第三位副市長?民政局:實際數字以6月初月報表為主. 自由時報. 2023-05-11 [2023-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6). 
  4. ^田裕斌.台北十大特色建築票選 台北101最受青睞. 中央社. 2005-10-15 [2005-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2). 
  5. ^陳耀宗.「御成町」很高檔!王世堅批:住在市值6000萬的官舍安心嗎. 風傳媒. 2015-10-29 [2024-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4). 
  6. ^何世昌.北市局處首長住700元宿舍 名單今曝光. 自由時報. 2015-10-27 [2024-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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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
一級機關
委員會
二級機關
分局
中心
委員會
樂團
派出機關
公所
事業機構
機關
公司股東
直轄市
臺灣省
福建省
註1:省制虛級化後,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皆為行政院派出機關,後併入中央政府,今已無實體機構。詳見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註2:依據《地方制度法》,直轄市政府、縣政府、市政府為最高層級之地方行政機關。
一級行政區
直轄市
主席
二級行政區
臺灣省
福建省
縣長
註:自2018年(民國107年)以後不再任命,職位懸缺
台北世貿
交通設施
商圈景點
商業設施
駐臺機構
公共設施據點
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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