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道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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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浙江按察司僉事 | |
| 籍貫 | 直隸徽州府歙縣 |
| 字號 | 字蔚中 |
| 出生 | 九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吴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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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道芳(1486年—?年),字蔚中,號立斋,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癸未進士。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應天府乡试第三十四名,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九名,三甲九十三名進士。歷官福建莆田、懷安縣知縣[1]。历升刑部郎中,十四年十二月奉命广西恤刑。後官至浙江僉事[2]。
曾祖胡武。祖父胡貴。父胡玹。前母汪氏;母吴氏。具庆下。兄遂芳、達芳、弟運芳[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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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雷應龍 | 明朝莆田县知县 嘉靖年間 | 繼任: 趙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