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志恒(1953年1月—),男,湖南新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在职研究生学历及经济学硕士。
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中央常委、青工部部长,清远市副市长,广东省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0年-2003年出任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2008年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2008年9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广东省副省长。2012年5月不再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1]。2013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6年1月,卸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
| 前任: 蔡东士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秘书长 2003年12月-2008年9月 | 繼任: 徐少华 |
| 前任: 李鸿忠 | 中国共产党惠州市委员会书记 2001年4月-2003年6月 | 繼任: 柳锦州 |
| 前任: 朱小丹 | 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11年11月-2012年5月 | 繼任: 徐少华 |
| 前任: 李鸿忠 | 惠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0年4月-2001年4月 | 繼任: 柳锦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