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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古城墙

坐标23°03′06″N112°27′14″E / 23.05167°N 112.45389°E /23.05167; 112.4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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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06″N112°27′14″E / 23.05167°N 112.45389°E /23.05167; 112.45389

肇庆古城墙
城墙的北门——朝天门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5-0375-3-181
认定时间2001年6月25日
2020年古城墙保存现状评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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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古城墙(又称肇庆宋城墙)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城墙现大部分保存完整,大致呈长方形,东西宽,南北窄,周长2801米,其中东段403.4米,西段376.9米,南段992.3米,北段1028.6米,共有28个敌台,有东西南北四城门,西北城墙上建有披云楼[1][2]1984年11月19日公布为第一批肇庆市文物保护单位[3]2001年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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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至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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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墙始建于宋皇祐年间。北宋康定年间,端州知州包拯将州治从今城东迁至现址,并建州衙。皇祐五年(1053年)知州江柬之子城宋徽宗因即位前为端王,端州为其“潜邸”,认为是由于端州灵气使其登上大宝,故升端州为兴庆[5]

政和三年(1113年)改兴庆,同年知府郑敦义将土城扩大,筑为砖城,开四门,东曰“宋崇”、西曰“镇南”、南曰“端溪”、北曰“朝天”,四门之外各有半月形子城,称月城。月城各开一门,称廓门,月城之上各有小楼一座,城墙四角亦各有角楼一座,北城墙西段有披云楼,南城墙东段有文昌阁。城上有空心炮台6座,小炮台17座,兵房13间,城外有濠堑,城内有内濠。奠定后世城墙之基础。[1]

明清两代,城墙被多次修葺。洪武元年(1368年),江西行省郎中摄府事黄德明主持了首次修葺。明成化年间,又先后6次修葺,增加810间串楼,加厚了城墙的厚度,建四门门楼,并刻了四门石匾额,改了东、南门的称谓,自此东曰“庆云”、西曰“景星”、南曰“南薰”,北曰“朝天”。[1]

之后进行了10余次修整。崇祯十四年(1614年),肇庆府总督张镜心将墙体增高3.5尺,改建四门月城;顺治八年(1651年),总兵许尔显知府张之璧增建了6座炮台和148间窝铺,并采取了添水城炮台2所、拆除离城墙4尺内房屋、增修楼堞等措施。此为规模较大的两次。[1]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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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四年(1915年),城墙为洪水所损;翌年,肇阳罗镇守使李耀汉拨款修葺。民国十二年(1923年),市政局招投标拆古城墙一段,后以城墙可作防洪故未拆。民国十三年至十五年(1924至1926年)期间,将城墙上的城门楼、雉角楼、文昌阁、月城炮台全部拆除,城墙除披云楼段外也全部拆低约2.3米,并填塞城门,修成斜坡。民国十六年(1927年),披云楼毁于祝融,原址改建為披云楼图书馆。[1][6]

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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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7月至1988年10月,市政府投入113万元重建披云楼,修复披云楼段古城墙雉堞、西北段城墙及路面。2006年至2007年,市政府对古城墙西北段(人民中路至西门)600多米地段进行修复工程,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2007年底完工,拆除了保护范围内的临建物和民房砖墙,对城墙进行加固,恢复古城墙上的雉蝶,用仿古青砖铺彻了城墙墁道,对城墙下的保护地带按原风貌进行整体绿化。[6]

2015年7月7日,肇庆市出台《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7];地方法规《肇庆古城墙保护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8]。通过立法将古城墙的保护规范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全文

2020年7月26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2020—2040年)》出台。[9][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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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1.11.21.31.4曾特 主编; 肇庆市文物志编篡委员会 编. 肇庆文物志.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1996年: 97. 
  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643.ISBN 7-5010-1525-2. 
  3. ^陈锦润 吴瑞 主编; 肇庆市文物志编辑委员会 编. 肇庆市文物志. 1987年: 276. 
  4.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5. ^肇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肇庆市志.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9年7月.ISBN 7-218-03056-4. 
  6. ^6.06.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 2020年. 
  7.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古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5-07-07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8. ^肇庆古城墙保护条例.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9.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肇庆古城墙保护规划的通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0-07-26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9). 
  10. ^【媒体政策解读】重磅!我市第一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专项规划公布实施. 西江日报. 2020-12-22 [202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6) –通过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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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在府城、县城内或后升为县城的卫城、所城本表不再重复列出,堡城、巡检司城本表暂不列出。
2.标注 者全部或部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注 者全部或部分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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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虎门炮台旧址广州市东莞市共享

注2:南越国木构水闸遗址于2006年归入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代造船遗址、南越国宫署遗址及南越文王墓
注3:黄埔军校燕塘分校旧址于2019年归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埔军校旧址
注4: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汕头市福建省龙岩市共享

参见: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各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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