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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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大名府通判 | |
| 籍貫 | 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
| 出生 | 丁亥二月十六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配魏氏,继配吴氏 |
| 親屬 | (子)應徵、應斗、應甲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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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實(1527年—?),字時彰,號西麓,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福建鄉試第七十八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1][2]。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秀水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大名府通判,致仕。
曾祖程賜;祖父程衒,義官;父程周,典膳。母楊氏。慈侍下[3]。兄程寅(庠生)。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