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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济之」。
祝世美(?—?),字济之,號北水,湖广黄州府黄冈县人。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广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進士[1],授諸城知县,有异政,改东阿。值白莲贼乱后,招流亡,课农桑,三年报最,崇祯元年(1628年)行取考选,二年授吏科给事中,四年升兵科右,五年升吏科左,升兵科都给事[2],疏劾张应昌杀良冒功,人咸称之。七年晋太常寺少卿,以守城功加秩正卿,亲老归养,遂终焉[3]。
曾祖祝大崑,本生曾祖祝大崙,俱乡宾,祖父祝宗文,舉人、知縣。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履歷》:祝世美,北水,易一房,戊戌二月初六日生。黄冈县人,戊午十四,会二十一,三甲二百六十。吏部政,辛酉授山東諸城知縣,壬戌調東阿,甲子本省同考,戊辰考选,己巳授吏科給事中,辛未升兵科右,壬申管十庫,升吏科左,升兵科都,甲戌升太常寺少卿,乙亥京察。
- ^《崇祯长编卷之四十七》:崇祯四年六月丙午,以祝世美为兵科给事中。
- ^《黄冈县志》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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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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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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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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