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敬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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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巡撫南贛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 籍貫 | 應天府句容縣 河南開封府陳州西華縣民籍 |
| 字號 | 字用司 |
| 出生 | 嘉靖十五年丙申十二月初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张氏,继娶武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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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民(1536年—?),字用司,號儆吾,河南開封府陳州西華縣民籍,應天府句容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河南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三甲166名進士[1]。户部觀政,授任大名府推官,丁憂歸。萬曆五年(1577年)复除東昌府推官,万历八年(1580年)六月考选为吏科给事中,九年五月升工科右給事中。萬曆十年(1582年)九月為副使,隨同正使黃洪憲,出使朝鮮,頒皇子誕生詔敕,賜物,不受餽贈。還朝,十一年正月升吏科左,閏二月升工科都,十五年二月陞太常寺少卿,十六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七年六月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地方[2]。二十一年二月南京河南等道考察拾遗,调南京别衙门。
曾祖父王鵬;祖父王訓;父王稅,壽官。母朱氏。严侍下。弟王錫民[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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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蔡汝贤 | 明朝大名府推官 隆慶五年-萬曆二年 | 繼任: 顾尔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