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同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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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 |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黃岡縣 |
| 族裔 | 汉族 |
| 出生 | 嘉靖辛卯(1531年)正月初七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郭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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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道(?—?),字純甫,號三湘,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湖廣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二名,三甲第二十四名進士[1][2]。初授苏州府推官,四十四年十一月选授江西道試御史,弹劾南京礼部尚书尹台,使其免职为民,隆慶元年(1567年)巡按广东。隆慶四年(1570年)贬任光州判官,量移内江县知县。行取户部主事,未任暴病而卒,时年不到五十。[3]
曾祖王文凱,封知縣;祖父王麟,封丘知縣 以子王廷梅贈戶部郎中;父王廷槐,字稚占,嘉靖戊子貢士。嫡母胡氏;生母朱氏。永感下[4]。兄王同鶴(貢士)。弟王同轨,字行父(行甫),官江宁县丞,和嘉靖后七子中的王世贞、李攀龙、吴国伦、宗臣等交往颇密。著有《耳谈》十五卷、《耳谈类增》五十四卷。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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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沈伯龍 | 明朝内江县知县 1570年-1574年 | 繼任: 陈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