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原相 | |
|---|---|
| 大明江西按察使 |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
| 字號 | 字召之,號鵬江 |
| 出生 | 嘉靖十四年(1535年)九月初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趙氏 |
| 親屬 | 父王漸逵 |
| 出身 | |
| |
王原相(1535年—?),字召之,號鵬江,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舉戊午科廣東鄉試第三十四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登壬戌科三甲第六十六名進士[1][2]。初授福建建安县知县,调任闽县,四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南京河南道試御史,隆慶三年(1569年)出为宁波府知府,万历元年(1573年)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四年七月升广西右参政,七年六月升江西按察使,八年正月考察以不謹閑住。
曾祖王瑤;祖父王傅,學正 贈刑部主事;父王漸逵,刑部主事。嫡母何氏(封安人);生母鄭氏。慈侍下。兄原格。從弟原校、原析、原模、原朴[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 官衔 | ||
|---|---|---|
| 前任: 徐善慶 | 明朝寧波府知府 隆慶三年-萬曆元年 | 繼任: 周良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