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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縣 (南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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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歷史上設置的其他清溪縣,請參見:清溪縣

清溪縣五代南唐时设置的

隋朝时,为南安縣地。唐朝咸通五年(864年),析南安縣西北部二鄉置小溪場,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小溪场监詹敦仁上书清源军节度使留从效,置清溪縣,属清源军泉州

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因方腊睦州清溪縣(今浙江省淳安縣一帶)发动起义宋徽宗忌讳“清溪”之名,故改為安溪縣[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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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溪地名的由來」,《安溪方誌選粹 鳳山采璞》,安溪縣誌工作委員會編,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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