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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大屋

坐标29°51′26.896″N117°42′48.431″E / 29.85747111°N 117.71345306°E /29.85747111; 117.7134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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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大屋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
坐标29°51′26.896″N117°42′48.431″E / 29.85747111°N 117.71345306°E /29.85747111; 117.71345306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
编号7-1736-5-129
认定时间2013年3月5日
地图

洪家大屋位于中国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祁山镇东大街敦仁里,2013年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洪家大屋始建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总占地面积1200余平方米,包括承恩堂、养心斋、承泽堂、思补斋,承恩堂居中、后有养心斋,左有承泽堂、思补斋,具有典型徽派建筑特点。

清咸丰十年(1960年)六月,曾国藩湘军太平军作战期间,入驻洪家大屋。同治元年(1962年)十一月初七太平军攻入祁门,在承泽堂前墙上留有题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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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介 (安 徽 省)(PDF). [2018-06-24]. (原始内容(PDF)存档于2018-02-23). 
合肥市
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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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大工山铜矿遗址芜湖市铜陵市共享

注2:大运河为跨省市区项目,在安徽省有三个子项
注2:独山和金寨革命旧址群归入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

参见: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
各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索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检索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洪家大屋&oldid=8805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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