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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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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省
 清朝
1645年—1764年
國家 清朝
首府江宁府
歷史 
• 成立
1645年
• 废除
1764年
前身
继承
南直隶
江蘇省 (清朝)
安徽省 (清朝)
今属于江苏省

上海市

安徽省

江南省清朝初期设置的。辖区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

始设于顺治二年(1645年),省府位于江宁府(今南京市),其前身是明朝南直隸康熙年间,江南分省,分为安徽江苏二省。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江南省正式从官方上宣告被拆分。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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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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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清军入关之后,攻占南直隶后,改为“江南省”。最初设一位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以及江宁巡抚凤庐巡抚操江巡抚三名巡抚。根据康熙年间的《大清会典》,布政使为一省之长。因此江南布政使的到任,可以认为江南省成立。[1]

江南分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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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布政使分为两位,分驻江宁府苏州府。右布政使辖宁、镇、苏、松、常,左布政使辖余下地方。然这两位布政使仍冠以“江南”头衔,所以不可认为江南分省。

康熙五年(1666年)五月,裁鳳廬巡撫,所属庐州府凤阳府,滁、和2个州归并安徽巡抚管理;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隶属江南右布政使司。此时左、右两布政使辖境已经和现在安徽江苏两省十分接近。康熙六年(1667年),左、右布政使分别改为安徽布政使江苏布政使(这是“安徽”、“江苏”这两个省名出现之始),依然分驻江宁府苏州府,但江宁府本身属于江苏布政使辖境。但是,康熙会典中仍然认为全国为十四省[2],所以这里的两个布政使辖境还只是两省的雏形罢了。另外,康熙二十九年,分定江南、浙江洋汛嵊泗地域划归江南省江苏布政使司崇明县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安徽布政使江宁府迁往安庆府。同时,江苏布政使一分为二——江宁布政使(驻江宁府 )和江苏布政使(驻苏州府)。江苏省境内形成了一巡抚两布政的格局。不过,从清朝中期开始,巡抚逐步取代了布政使成为一省之长,所以江苏内部分两个布政的情况并不被认为是“分省”,毕竟名义上还有“江苏巡抚”统辖坐镇。与此同时,王安国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提出会典名不副实,后来乾隆会典上正式记载全国分为十又八省,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江南省正式从官方上宣告被拆分。[2]行政分离后,两省科举共同用乡试贡院——江南贡院则维持至1905年废除科举。

太平天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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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太平天国将其所控制的原江南省地区分为四省:

  1. 江南省南京周边地区,又称天京省)
  2. 天浦省(以江浦为中心)
  3. 苏福省(首府为苏州
  4. 安徽省(首府为安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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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顺治、康熙时期. [2017-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14). 
  2. ^2.02.1从分藩到分省——清初省制的形成和规范. 中国社科网. [2020-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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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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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江南總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
關外
東三省驻防將軍
建省
漢地
蒙古
內屬蒙古
外藩蒙古
內札薩克蒙古
外札薩克蒙古
藏地
西藏
藏区分治
新疆
準部
回部
建省
參見:藩部清朝的省 表示遭撤銷的行政區劃。
安廬滁和道
鳳潁六泗道
徽寧池廣太道
江寧布政使司
江寧道
淮揚海道
淮徐道
常鎮通海道
江蘇布政使司
常鎮通海道
蘇松太道
註:江蘇省及其前身江南省為大清全國唯一下分二布政使司的省份。1905年初以江寧布政使司轄區置江淮省,约三個月后恢复原状。布政使江苏巡抚治下,同受两江总督节制。
江苏行政区划史
直隶
1368–1421

南直隶
1421–1644
江南省
1645–1667
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左右布政使分署;康熙六年(1667年),以安徽巡抚江南左布政使辖境为安徽省江宁巡抚江南右布政使辖境为江苏省
江南左布政使司
1661–1667
江南右布政使司
1661–1667
江苏省
1667–1760
江苏布政使司
江苏省
1760–1911
江苏布政使司
江宁布政使司
江淮省
1905年1–4月
光绪三十年末(1905年1月27日)析置江淮省,三十一年初(1905年4月21日)并回江苏省。
江宁布政使司
中華民國江苏省
1912–1913
临时政府南京府
江宁府
松江府
苏州府
淮安府
扬州府
徐州府
太仓直隶州
海门直隶厅
中華民國江苏省
1913–1914
上海观察使
淮扬观察使
徐州观察使
中華民國江苏省
19141927
金陵道
滬海道
蘇常道
淮揚道
徐海道
中華民國江苏省
19271950
省政府直轄
第一行政督察區
第二行政督察區
第三行政督察區
第四行政督察區
第五行政督察區
第六行政督察區
第七行政督察區
第八行政督察區
第九行政督察區
华东大行政区
1949–1952
今江苏省地域分属苏南行政区苏北行政区南京市皖北行政区山东省管辖。
苏南行政区
苏北行政区
江苏省
1953–1970
江苏省
1970–1979
江苏省
1980
7省辖市
7地区
江苏省
1990–1996
11地级市
江苏省
1996年至今
13地级市
注:省会加框。参见:江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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