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 用途 國旗 比例 13:15 啟用日期 1831年1月23日 形式 黑、黃、紅的垂直三色,技術上是國旗,但極少見。 用途 國旗 、民用旗 (海 )比例 近似2:3 形式 如上所示,較國旗常見。 用途 政府旗 (海)比例 2:3 啟用日期 1950年 形式 如上所示,中央白色部分有戴黑色皇冠的黑色獅子,獅子伸出紅色的舌頭。 用途 軍旗 (海)比例 2:3 啟用日期 1950年2月23日 形式 白色背景上有黃色聖安得烈十字,上下鑲紅色,左右鑲黑色,頂部有皇冠置於交叉大砲之上,底部有生了汙垢的錨。
比利时 国旗 (荷蘭語 :Vlag van België 、法語:Drapeau de la Belgique 、德語:Flagge Belgiens )是由黑 、黄 、红 三条竖条组成的三色旗 ;三條垂直的设计取自法国国旗 ,而它的颜色则是取自布拉班特公爵 (Brabant)徽章的颜色。掛起時,黑色必須靠在旗桿一側。
正式的國旗比例是罕有的13:15,這種配置很少見。相反地,在大多數場合上使用的是常見的2:3或相近比例的國旗,連大多數政府機關與行政機構也是使用這種國旗[ 1] 。
顔色意为紋章,為黑色盾牌和紅色爪子和舌頭的黃色獅子。
这面旗帜在1831年1月23日被正式采纳为比利时国旗,它最早源自独立战争时期比利时人抗击荷兰 统治时所使用的战旗。
飘扬的比利时国旗 在查理大帝 死後,現今的比利時領土(除佛蘭德伯國 之外)變成洛塔林吉亞王國 的一部分,其國旗是由水平的兩條紅色中間夾白色組成[ 2] 。這片領土後來傳到西班牙手中,在神聖羅馬帝國的查理五世 加冕之後,國旗上加入了西班牙的黃色與紅色。從十六世紀一直到十八世紀末,比利時的顏色一直維持紅色、白色與黃色[ 2] 。有時,國旗的白色部分會有紅色的勃根地十字旗 [ 2] 。
在奧地利統治期間,曾嘗試過若干種不同的國旗,直到奧地利皇帝強制使用為止。布魯塞爾 反對這項措施,並跟隨法國的例子,紅黃黑的帽章 開始出現,這些是布拉班特公國 的顏色[ 2] 。這些顏色於是對應到哀諾國 ( 英语 : County of Hainaut ) 、林堡公國 與盧森堡省 的紅色獅子,布拉班特公國 的黃色獅子,以及佛蘭德伯國 與那慕爾省 的黑色獅子[ 2] 。
1830年8月26日,皇家鑄幣局劇院 暴動的隔天,比利時革命 開始,布魯塞爾市政廳 掛上法國國旗 。貿然替換掉附近紡織店縫製的紅黃黑水平三色旗,與布拉班特革命 使用的旗幟相似[ 2] 。結果,比利時憲法 第193條規定比利時國旗的顏色是「紅色、黃色與黑色」,順序與上述的正式國旗不同[ 3] 。1831年1月23日,國旗的條紋從水平改成垂直,10月12日國旗來到了現今的樣式,黑色位於旗桿側。
比利時協議的官方指南說明國旗高2.6公尺、寬3公尺[ 2] ,因此比例是13:15。每一條條紋佔旗幟的三分之一寬。 國旗的法定比例是罕有的13:15,且很少見。比例相近於2:3的旗幟在大多數場合上被使用,連大多數政府機關與行政機構也是使用這種國旗[ 1] 。罕有的13:15比例可能源自於19世紀外交部的一道指示,根據該指示,正式國旗是2.6公尺高,3公尺寬[ 3] 。
比例2:3的旗幟技術上屬於民用旗 ,是給在海上行駛的商船使用的旗幟[ 5] 。
比利時的軍艦旗 是以白色為底,上有聖安得烈十字 呈現的國家代表三色 ,以及在頂部有黑色皇冠在交叉大砲上,底部是黑色船錨。這面旗幟在1950年被製造出來,就在比利時海軍 ( 英语 : Belgian Navy ) 重新建立的不久之後,在此之前是第二次世界大戰 時英國皇家海軍 的一部分,並讓人聯想起皇家海軍的白船旗 [ 6] 。
比利時也有正式的海上用旗 ,與國旗相同,不過比例為1:1,為一正方形[ 6] 。
比利時皇家旗 是現任國王的個人旗,現任國王為菲利普 ,特色是他的花押字 「F」(荷蘭語 的「Filip」),以及在四個角落交叉的「P」。此皇家旗與過去君王相差不大[ 7] 。
值得注意的是,在布魯塞爾王宮 與拉肯王家城堡 上的國旗使用的不是上述任何的比例。其比例是非正規的4:3,使得它高度超過寬度[ 7] 。條紋仍然是垂直,此比例解釋是為了美觀的考量,因為宮殿很大,旗幟因此是從遠低於其高度的地方往上看,由於透視縮短 ,這會讓旗幟看起來比較正常[ 7] 。
當國王在比利時時,旗幟升起於宮殿上,不一定代表國王在宮殿中。當國王在其他國家進行國事訪問或在比利時境外度假時,旗幟便降下[ 7] 。此規則有些許例外,但一般來說,旗幟的升起與否,可以作為國王是否在境內的一個合理可靠的參考。
比利時參議院 是少數使用正式13:15國旗的建築物因為比利時是採行聯邦制 ,比利時國旗與各行政區劃 旗幟的位階原則上相同[ 2] 。然而,當旗幟被升起、降落或在遊行中使用時,國旗優先於其他所有旗幟[ 2] 。
優先順序如下:[ 2]
比利時國旗 各行政區劃 之旗幟 歐盟旗幟 比利時各省 之旗幟,若多於一面,照當地語言之字母順序各城市 之旗幟 若有國家元首 來訪,該國國旗會設在第二優先,其他旗幟下降一階[ 2] 。
^1.0 1.1 See for example the Belgian Federal Government's website, where they do not display the official proportions of the national flag:Belgian Flags . Belgian Federal Government. 2008 [October 3, 2009] . (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1-01-13).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Van den Bussche, E., Chief of Protocol, Belgian Federal Department of the Interior. Noble Belgique, ô Mère chérie - LE PROTOCOLE EN BELGIQUE(PROTOCOL IN BELGIUM) .Heule : Editions UGA. 2008.ISBN 978-90-6768-935-9(法语) . ^3.0 3.1 Belgium .世界旗幟網 . June 6, 2009 [October 3, 2009] . (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0-11-23). ^ Converted from CMYK usingan online colour converter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Civil flag and Ensign of Belgium .Flags of the World . April 17, 2009 [November 3, 2009] . (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7-11-25). ^6.0 6.1 Belgium: Naval ensign and jack .Flags of the World . July 7, 2006 [November 3, 2009] . (原始内容存档 于2008-04-25). ^7.0 7.1 7.2 7.3 Belgium: Royal standard .世界旗幟網 . [July 3, 2013] . (原始内容存档 于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