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廷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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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湖廣按察使 |
| 籍貫 | 浙江钱塘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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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號 | 字祖植,號玄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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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隆庆己巳二月初十日(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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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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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 | 娶钱氏,封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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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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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廷槐(16世紀—17世紀),字祖植,號玄荫,浙江杭州府钱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浙江鄉試第八十七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七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九名進士。禮部觀政,本年十月授江西浮梁县知县,[1]邑景德镇岁办贡磁外,供应诸司,廷槐一无所赋,曰:吾去日必不携一磁以伤吾民也。擢刑部四川司主事,会楚狱、妖书相继,廷槐于中调护甚力。歷升郎中,三十六年十一月升福建右参议兼佥事[2],备兵闽海,忌者假大计中之,左迁鹾判,移南比部,历南礼部主客司郎中,天啓四年(1624年)出为河南參議、备兵徐淮。议开骆马湖以通漕运,徙徐州城以避河患,改州为府,以便控制并徐淮道,以一统体清沛县,妖党以安反侧。天啓五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六年(1626年)八月改任山東天津兵备道副使[3],七年四月升本省布政司右參政、分守海右[4],近魏忠贤乡里,先是监司有匍伏庭下者,槐曰:吾自用吾法。仅投一刺,忠贤大不怿,令其私人李明道出监漕,势张甚。廷槐治其下隶,遂以冻粮不前,七年四月削廷槐籍[5]。忠贤败,复官,再起河南參政,备兵徐淮,筑归仁堤,停课税,行捐赈,葺浮桥,立军营,复河道,善政不一,而忌者复中之,竟拂衣归。崇祯四年二月起江西右参政[6],十一月升湖广按察使[7],俱不起。筑园于湖墅,號教忠堂[8]。
曾祖楊俊,贈工部主事。祖楊周,辛丑進士、工部主事。父楊兆金,庠生、封文林郎浮梁县知县。前母梁氏,母洪氏,封太孺人。具庆下。兄楊廷筠,壬辰進士、安福知縣。
- ^《萬曆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齿録》:楊廷槐,玄蔭,春秋,辛未二月初十日生。钱塘縣人,甲午八十二名,會試一百四十七名,三甲一百九名。礼部政,授江西浮梁知縣,辛丑升刑部主事,甲辰主考,丙午升员外,丁未升本部云南司郎中,戊申升付建參議,辛亥京察,降,乙卯補两淮運判,丁巳升南刑部主事,己未升南湖廣司郎中,庚申調南礼部主客郎中,辛酉丁憂,癸亥補職方司,甲子升河南參議,乙丑升山西付使,丙寅改山東參政,丁卯为民,起河南參政,辛未江西按察使,升湖廣,壬申致仕。
- ^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升刑部郎中杨廷槐为福建右参议兼佥事。
- ^天启六年八月,复除原任山西按察司副使杨廷槐于山东天津兵备道。
- ^天启七年四月,升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萧应坤为本省按察司按察使管屯田水利,山东按察司副使杨廷槐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守海右。
- ^天启七年四月,削夺天津兵备山东参政杨廷槐,为漕运内监李明道纠其久倚门户也。
- ^崇禎四年二月,起楊廷槐為江西右參政。
- ^崇禎四年十一月壬午,陞江西右參政楊廷槐為湖廣按察使。
- ^《錢塘縣志》:楊廷槐,字祖植,號元蔭,萬曆二十三年進士。初仕得浮梁縣,其民多治陶為業,大吏征佳窑輒拒之。邑多盗,槐捕治不遺餘力。擢比部郎,值妖書、楚狱相繼起,槐持論侃侃,保全甚多。分校禮闈,稱得士。以僉事備兵閩海,有洋販勾外番者,立置之法,海氛顿息。會嗛公者中以計典,左遷鹾判,量移南比部,調禮曹,出备兵徐淮,首辟駱馬河達漕艘,以避吕梁諸溜。議遷沛縣,焚劫一檄解散。尋調天津,時監漕李明道以璫勢恣横,槐悉按治,明道大不堪,乃指粮冻誣劾。槐上疏自理,竟削籍歸。由是直聲著于朝野。崇禎初,起復原職。時睢寧被水,槐亟築堤停課,厲陽復为壯縣。調參江西,尋升湖廣按察使,槐遂致仕。家居种蔬輯園,不事干謁,遇地方大利病如《論積貯疏》議救荒、維士風,皆娓娓數千言上之大吏,卓乎可傳。見王思任《墓志》
| 官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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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聯奎 | 明朝浮梁縣知縣 1596年-1602年 | 繼任: 周起元 |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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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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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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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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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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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4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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