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石松(1969年2月—),男,白族,云南云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李石松早年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民族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回到云南,成为省民委干部,历职政研室副主任科员、政研室主任科员,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二处副处长、处长、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查专员,[1]期间曾为陈勋儒的秘书。2013年出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2]。
2016年下放地方,出任红河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3],2018年升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省中小企业局局长,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4][5]。2019年1月,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6]。2021年12月,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7]。2023年12月,李石松不再兼任中共曲靖市委书记[8]。翌年1月,兼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9]。
2024年6月2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2024年12月17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1]。2025年1月3日,李石松被指控对统计造假失察、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等,並被逮捕。[12]
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李石松利用担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处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云南省红河州委常委、副州长,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025亿余元。2025年11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石松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13]。
| 前任: 李文荣 |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书记 2021年12月-2023年12月 | 繼任: 杨斌 |
| 前任: 刘非 | 云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2024年1月-2024年6月 | 繼任: 赵俊民 |
| 前任: 董保同 | 曲靖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9年1月-2022年1月 | 繼任: 李先祥 |
| 前任: 杨福生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2018年10月-2019年1月 | 繼任: 赵永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