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一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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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浙江处州府通判 |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江陵縣 |
| 出生 | 嘉靖丁未閏九月二十六日(官年)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秦氏,继娶乔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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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一元(1547年—?),字慎夫,號太始,湖廣荊州府江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湖廣鄉試第五十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七名,登三甲第二百一十四名進士[1][2]。刑部觀政,次年授撫州府推官。十七年丁憂,二十年復除南康府,二十三年升處州府通判。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