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Doctrine,在《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Bible)中,對應到拉丁語:doctrina這個名詞,被用來指基督的教導[4]、宗教及道德上的教導,被譯為教理[5],教義[6],道理[7],教訓[8],或訓誨[9]。但是對應到希臘文新約,拉丁語:doctrina可以對應到不同的希臘文名詞,如在《提摩太前書》中,doctrina對應到古希臘語:διδασκαλία(didaskalia),其字義為教訓;但在《提摩太後書》,古希臘語:διδαχή也被譯為doctrina。
^《中文和合本》〈約翰福音〉18:19:「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 《思高聖經》〈若望福音〉18:19:「大司祭就有關他的門徒和他的教義審問耶穌。」 《欽定版聖經》John 18:19, "The high priest then asked Jesus of his disciples, and of his doctrine."
^《思高聖經》〈宗徒大事錄〉2:42:「他們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 《中文和合本》〈使徒行傳〉2:42:「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欽定版聖經》Acts 2:42, "And they continued stedfastly in the apostles' doctrine and fellowship, and in breaking of bread, and in pray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