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假(英語:mental health day)是旨在給予勞工或學生時間處理壓力、焦慮、憂鬱等心理健康問題的休假。
心理假可以是短期的或長期的,取決於心理健康問題的嚴重程度,也可能是為了照顧有心理疾患的家人而請的假期。短期的心理健康假通常為一至數日休假,長期則可能持續數週至數月,用於接受專業治療或康復。[1]
世界衛生組織將心理健康視為基本人權。[2]世界心理衛生聯盟則於1992年10月10日設立世界心理健康日,提高公眾對心理健康議題的關注。持續推動相關政策,強調工作場所心理健康的重要性。[3][4]
《家庭和醫療假法》(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FMLA)規定,符合條件的員工可因嚴重健康狀況(包括心理健康問題)申請最多12週的無薪假。[1]《心理健康平等和成癮公平法》(Mental Health Parity and Addiction Equity Act)則要求保險計劃平等對待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5][6]
各省份的人權法規定,雇主有義務為有心理健康問題的員工提供合理調整,包括休假。在安大略省,員工可根據《加拿大人權法》申請心理健康相關的調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