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一忠 |
|---|
| 大明漢陽府知府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
|---|
| 字號 | 字宗顯,號從野 |
|---|
| 出生 | 嘉靖十一年(1532年)六月十七日
|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 配偶 | 娶傅氏 |
|---|
| 出身 |
|---|
|
徐一忠(1532年—?),字宗顯,號從野,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六十三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十五名,三甲第九名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升刑部郎中,錄囚陝西,隆慶六年(1572年)審理錦衣衛指揮周世臣被殺案,其婢女荷花兒及家僕王奎被指通姦弒主而被處決[3],萬曆七年(1579年)周世臣案真凶被捕獲,徐一忠被論劾降調,謫建寧府通判,十年(1582年)升汀州府知府,靖盜安民,十四年(1586年)調漢陽府知府,免卻商稅。
著有《燕遊稿》、《秦遊稿》、《楚遊稿》等。
曾祖徐芹;祖父徐槐;父徐敬,母孫氏。具慶下[4]。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ISBN 978-7-307-07043-1.
- ^袁枚《子不语》《荷花儿》:余姚章大立,康熙三年举人。家居授徒,忽有二冤鬼,一女一男,白日现形。初扼其喉,继推之地,以两手高撑,梏而不开,若空中有绳系之者。先作女声曰:“我荷花儿也。”继作男声曰:“我王奎也。”皆北京口气。家人问:“何冤?”曰:“章大立前身姓翁,亦名大立,前朝隆庆时为刑部侍郎。其时我主人周世臣,官锦衣指挥,家贫无妻,只荷花儿与王奎一婢一奴相伴。有盗入室杀世臣去,我二人报官。官遣张把总入室捕盗,疑我二人因奸弑主。刑部严刑拷讯,我二人不胜楚毒,遂自诬服。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狱久不决。及大立为侍郎,忽发大怒,别委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再讯,二人迎合,竟照前议定罪。志伊苦争不能得,遂剐我二人于市。越二年,别获真盗,都人方知我二人之冤。传入宫中,天子怒,仅夺大立官职,而调一忠、三锡于外。请问:凌迟重情,可是夺职所能蔽辜否?我故来此索命。” 家人问:“何以不报王、徐之冤?”曰:“彼二人恶迹更多。一已变猪,一囚酆都狱中。我不必再报。惟大立前身颇有清官之号,又居显秩,故尔迟迟。今渠已投第三次人身矣,禄位有限,方能报复。且明季朝纲不整,气数将绝,阴司鬼神亦多昏聩。我等屡诉不准,不许出京,岂若当今大清之世,冥司阴官,亦洗心革面耶!”家人跪求说:“召名僧为汝超度何如?”曰:“我果有罪,方要名僧超度。我二人丝毫无罪,何用名僧超度?况超度者,不过要我早投人身耳。我想就投人身,遇着大立,也要报仇,渠必死我二人之手。然而旁观者不解来历,即我与大立既已隔世,虽报其人,两边都不晓来历,无以垂戒作官之人。故我二人每闻阴司唤令轮回,坚辞不肯。今冤报后,可以轮回矣。”言毕,取几上小刀自割其肉,片片坠下。作女声问曰:“可像剐耶?”作男声问曰:“可知痛耶?” 血流满席而死。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 官衔 |
|---|
前任: 唐裔 | 明朝汀州府知府 1582年—1586年 | 繼任: 劉玉成 |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浙江鄉試榜 |
|---|
中式舉人 90名 | |
|---|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壬戌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85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11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