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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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巡抚贵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新建縣民籍 |
| 字號 | 字士忠 |
| 出生 |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十二月初一日 |
| 逝世 |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 |
| 配偶 | 娶李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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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偲(1545年—1614年),字士忠,江西南昌府南昌縣人,新建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七十八名,三甲第十名進士[1][2]。授苏州府推官,历官刑部郎中,萬曆八年(1580年)正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十一年二月升广西右参政,十四年正月升福建按察使,十六年七月升本省右布政使。萬曆二十三年起復为浙江右布政使,四月以终养请辞。三十四年(1606年)七月復起为湖广右布政使,三十八年正月调任山西左布政,四十年三月乞休归,九月起升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围剿新添、平越等处苗人,萬曆四十二年因劳瘁卒于任[3],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曾祖張應明;祖父張燦,恩例冠帶;父張桓,母龔氏。具庆下[4]。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