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治疗(symptomatic treatment)或稱症狀治療,是根据病情采取的解除症状和病痛的治疗措施[1];即并不针对病因或疾病本身,但针对疾病所引起的临床症状采取措施,以缓解或消除疾病症状的疗法。如解热药可使发热病人的体温降低,但并不能消除病因。与其相对者称对因治疗[2]。
对症治疗视语境可等义于支持疗法(supportive therapy)、支持照顾(supportive care)、舒缓治疗(palliative treatment)或缓和治疗,即“治标”。但在有些情况下,对症治疗是病因或疾病尚未确定或急症来不及确诊时,先行的处置,后续视病因或疾病确定或病情稳定后,再改为对因治疗。
症狀治療的範例:
當了解疾病的病因(疾病或病症的原因、原因集合或致病方式)時,就可以採取特定的治療,但通常也與症狀治療有關。當病因不明時,症狀治療可能是唯一現實的選擇。[4]對症治療通常用於控制副作用,例如藥物戒斷症候群。[5]
並不總是建議進行對症治療,事實上,它可能是危險的,因為它可能會掩蓋潛在病因的存在,而這種病因隨後會被遺忘或被延遲治療。例子:
最後,症狀治療並不能免除不良反應,並且可能導致醫源性後果(即治療本身引起的不良反應),例如過敏反應、胃出血、中樞神經系統影響(噁心、頭暈等)。
Symptomatic treatment may be the only therapeutic approach available in those instances in which etiologic diagnosis is lac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