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從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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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 | |
| 籍貫 | 浙江平湖縣 |
| 出生 | 嘉靖甲申十二月十七日 |
| 逝世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 |
| 配偶 | 娶潘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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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從龍(1533年—1595年),字化光,號质庵,直隸蘇州府吳江縣民籍,浙江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八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八十二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進士[1][2]。授行人,历官刑部主事,萬曆九年(1581年)十月往广西恤刑,出为江西广信府知府,十六年十月升江西副使。
曾祖孫琰;祖父孫模;父孫霆,母皇甫氏;繼母胡氏。慈侍下。弟從周、從道[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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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錢拱宸 | 明朝廣信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俞嘉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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