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應魁 | |
|---|---|
| 大明承直郎刑部山東清吏司主事 |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
| 出生 | 正德十一年丙子八月初九日 |
| 逝世 | 萬曆十三年乙酉二月十一日 |
| 配偶 | 娶唐氏(1516年-1560年)、继娶趙氏 |
| 出身 | |
| |
孫應魁(1516年—1585年),字元之,又字元甫,號泰宇,直隸松江府上海縣孫家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九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第二百零四名進士[1][2]。授江西新淦县知县,在任二月,丁父憂歸。服闋,復除滑县。擢升刑部山東司主事,以考察去職。卒年七十。
曾祖孫寅,號節軒,七品散官、濱州學正;祖父孫鶚,號黄溪,弘治戊午舉人,官刑部司務;父孫繼科,號如山,監生。母劉氏。具慶下。弟孫應解[3]。嗣子孫伯胤。女婿潘雲驥、张士行。孫孫士章、孫士奇。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 官衔 | ||
|---|---|---|
| 前任: 張佳胤 | 明朝滑縣知縣 嘉靖三十二年-三十四年 | 繼任: 張求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