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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县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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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娄县 (清朝县份)

娄县[1]清代置县,民国元年撤。

顺治十三年(1656年)析华亭县西北部置娄县,与华亭县同城而治,隶松江府治所位于今上海市松江区,辖境相当今松江区西南部及金山区全部。雍正二年(1724年),析娄县、华亭县各一部置金山县,娄县繼續隶于松江府,辖境仅有今松江区西南部。1912年1月,江苏省撤道裁府州厅,撤娄县并入华亭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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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婁縣. CGA Web Maps. [2025-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1-14). 
1949年以前上海地区已撤销县级以上行政区
天宝十年(751年)置华亭县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析置上海县(常被认为“上海”行政建制之始)。
省级行政区
行政督察区
道级行政区
府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
盐场
军政分府
市辖区
租界
及其分区
公共租界
法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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