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寵格(1703年—?),字颖士,索佳氏,滿洲鑲白旗人,清朝政治人物。
雍正四年(1726年)丙午科舉人。乾隆初為福州將軍衙門筆帖式。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德化縣知縣。歷署福州府同知、通判、知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升貴州思南府知府,調山西潞安府、福建興化府。乾隆三十年(1765年)任臺灣道。隔年,因為臺北原住民超越番漢隘線且殺人,並受到時任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李俊原的蒙蔽,向閩浙總督蘇昌謊報被台灣原住民所殺害的平民人數,之後受到牽連,去職查辦。[1]。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因為臺灣缺乏治事官員,因而又被閩浙總督崔應階薦舉,復任原職。[2]。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奇寵格調回福建擔任糧驛道。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陞任福建按察使。[3]
奇寵格是清代台灣的地方官當中頗有政績的一位,也是著名清官。與清代嶺南三大清官之一的陳璸齊名。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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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唐國秀 | 永春州德化縣知縣 乾隆十八-二十年 (1753-1755年) | 繼任: 周植 |
| 前任: 伊兰泰 | 兴化府知府 乾隆二十九-三十年 (1764-1765年) | 繼任: 佟世衡 |
| 前任: 蔣允焄 | 福建分巡台灣道 1765年上任 | 繼任: 余文儀 |
| 前任: 陳之銓 | 泉州府知府 乾隆三十三-三十四年 (1768-1769年) | 繼任: 王綬 |
| 前任: 蔣允焄 | 福建分巡台灣兵備道 1771年上任 | 繼任: 碩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