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太常寺下機構甚多,有郊社、太廟、諸陵、太樂、鼓吹、太醫、太卜、廩犧八個署。
太常寺設官,都是屬於士人會擔任的清要官。
由于六部九寺的职权都被瓜分,太常寺也不例外,其职权属于另外的太常礼院。因此太常寺成为闲职,仅管辖社稷二坛、武成五庙、京城的教坊。
清初便設置有太常寺,隸屬於禮部,順治十六年(1659年)原由禮部掌管的祭祀事宜改由太常寺負責[1]:859。之後康熙二年(1663年)時寺事又歸禮部,康熙十年(1671年)時又改回來[1]:860。
雍正元年(1723年),特簡大臣綜理寺事,後來到了乾隆十四年,規定禮部滿尚書兼管太常職銜,永為成式[1]:860。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太常寺裁併禮部,不久又恢復,但到了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時又再次裁併[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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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卿九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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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者为明清五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