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應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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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吏部尚書 | |
| 籍貫 | 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 |
| 字號 | 字茂實,號春臺 |
| 出生 | 嘉靖甲子(1564年)七月十五日 |
| 逝世 | 崇禎二年(1629年) |
| 配偶 | 娶蒋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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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應秋(1564年—1629年),字茂實,號春臺,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七月十五日(官年)生。治春秋。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六十三名,廷試三甲第五十三名進士。都察院觀政,六月授浙江崇德縣知縣,二十四年丁憂,二十九年(1601年)補任直隸任丘縣知縣[1],三十三年(1605年)升吏部驗封司主事,三十五年(1607年)七月升員外郎,四十年(1612年)九月升吏部文選司郎中,四十五年(1617年)五月升太常寺少卿。四十七年(1619年)七月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天啟元年(1621年)十月升大理寺卿,三年(1623年)二月升工部左侍郎。
天啟三年(1623年)為避東林,謝病去職。四年(1624年)冬魏忠賢起其為南京刑部左侍郎,五年(1625年)正月召拜刑部添註尚書,十二月改都察院左都御史,六年(1626年)七月升吏部尚書,七年(1627年)八月加太子太師。崇禎元年(1628年)五月入逆案,二年(1629年)遣戍死[2]。
周应秋投靠魏忠贤,“十狗”之一。他得知魏良卿嗜食煨蹄,每当魏良卿到他家里,他必以煨蹄款待,大得魏良卿欢心,時稱“煨蹄鬻憲”。
周应秋任吏部尚書時,公開卖官鬻爵,按官职大小索价,每天收入贿银一万两,被称为“周日万”[3]。
曾祖周潜。祖周臬,恩例冠带。父周于德,冠带生员。母王氏。具庆下。弟廷侍(甲午舉人)、珍侍、泰峙、召诗、仕特、维持、士琦。
三位弟弟周廷侍、周泰峙、周維持均成進士,周泰峙之子周鑣、弟弟周召詩之子周銓、周鍾在崇禎年間成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