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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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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晉王/後吳王/吳後主
在位時間:951年—965年
※與吳昌岌共治
前任:楊三哥
繼任:吳昌熾十二使君時期
朝代吳朝
姓名吳昌文
尊號南晉王
其他稱銜靜海軍節度使都護南漢封)
出生934年
逝世965年
吳權

吳昌文越南语Ngô Xương Văn吳昌文;934年—965年,即位後稱南晉王越南语Nam Tấn Vương南晉王),歷史上稱為後吳王越南语Hậu Ngô Vương後吳王)及吳後主越南吳朝君主,亦是王朝建立者吳權的次子。950年,吳昌文推翻奪位者楊三哥,並於次年稱王,與兄長吳昌岌同理國政。965年,吳昌文在征戰中陣亡,其後全國陷入十二使君割據時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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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楊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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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文原是吳朝君主吳權的次子。944年,吳權去世,王位本應由長子吳昌岌繼承,但遭到臣下楊三哥篡奪,吳昌岌出逃,吳昌文則被楊三哥收為己子。

950年,楊三哥派吳昌文與將領楊吉利杜景碩率兵進攻太平唐阮二村(越南學者陳仲金說位於越南山西市社),在行軍途中,吳昌文向楊、杜二人提出楊三哥篡位的罪狀:「我先王之德,治于民心,凡所施令,罔不悅從。不幸違棄群臣,平王自行不義,奪我兄弟之位,罪莫大焉。今又使我等征無辜之邑,幸而勝之則已,彼如不服,為之奈何?」楊、杜二人聽後,均表示願意順從吳昌文,於是「還師揜襲平王」。事成後,雖然眾人都欲誅殺楊三哥,但吳昌文卻說道「平王於我有恩,豈忍加刑」,僅降他為張揚公。[1][2][3]

治國及征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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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年吳昌文廢除楊三哥(又名楊紹洪或楊主將)而自稱為南晉王,次年吳昌文派遣使者去迎接其兄吳昌岌,並與吳昌岌「同理國事」,稱其兄為天策王。但後來由於吳昌岌擅威作福,吳昌文便不再參與政事,二人之間甚至「由是有隙」。[1][4]

當時,華閭丁部領自恃據地險要,不肯稱臣,於是兩王想要出兵去征伐。丁部領感到畏懼,就派遣其子丁璉去進貢。丁璉到了兩王的前面,兩王責備丁璉,並捉起丁璉去征伐丁部領。攻了一個多月,還是沒有結果,於是兩王便將丁璉綁在竹竿上,告訴丁部領:「不降則殺。」丁部領憤怒道:「大丈夫以功名自許,豈效兒女之愛子耶!」堅持不會為兒子擔誤大事,便命十幾個弓兵朝丁璉射去,兩王都很驚訝,便班師回朝。[1][4]

954年,吳昌岌過世,吳昌文派使者前往南漢,獲南汉中宗刘晟授予的靜海節度使兼都護之職。[1][4](《越史略》及《大越史記全書》記載,吳昌文遣使請命於「南漢主劉鋹」;據學者陳荊和的考證,部份《大越史記全書》版本及《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寫成「劉晟[4],另據歐陽修《新五代史‧南漢世家‧劉晟》,南漢乾和十二年(954年,「交州吳昌濬遣使稱臣,求節鉞」,向南漢遣使的是「吳昌濬」。[5]黎崱安南志略》亦說:「偽漢乾和十二年,昌濬稱臣於劉晟」。[6]

吳昌文曾親征「倔彊不服」的洮江郡人周泰,並成功將之消滅,於是「狃勝而驕」。[7]965年吳昌文率領軍隊攻太平唐阮二村,他本人則在船上觀戰,被埋伏的弩劍射殺。當時有十二使君並起,各自割據州郡自治,吳朝就此滅亡。[1][8]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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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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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南封建時代,史家們對於吳昌文甚有爭議,尤其是他處置楊三哥的手法及政治上的建樹。陳朝史家黎文休說:「吳南晉前為家臣三哥之拘囚,後為其兄昌岌之掩抑,一旦得志,不能自慎,而享國日淺,政績無聞,惜哉!然觀其免平王之罪過,豈非仁乎?容昌岌之驕倨,豈非恭乎?既仁且恭,亦可見其為人矣。」後黎朝史家吳士連則說:「吳南晉以義除殘,克復舊物,足以慰祖宗之靈,紓神人之憤。其於政治,方覩惟新,而乃以仁姑息,不正三哥篡奪之刑,武黷干戈,反為唐阮妄動之舉,終以自斃,惜哉!」[10]後黎朝另一位史家黎嵩則謂:「吳後主克復祖宗之業,保安境內之民,足為承平之主。然政尚姑息,黷於武功,禍及其身。」[11]

「吳昌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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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新五代史》,在吳權去世後,有一位叫「吳昌濬」的統治者,他是「昌岌弟」。《新五代史》中有關「吳昌濬」的記載如下:「交州吳昌濬遣使稱臣,求節鉞。昌濬者,子也。權自時據交州,龑遣洪操攻之,洪操戰死,遂棄不復攻。權死,子昌岌立,昌岌卒,弟昌濬立,始稱臣於劉晟。晟遣給事中李璵以旌節招之,璵至白州,濬使人止璵曰:『海賊為亂,道路不通。』璵不果行。」[5]但《新五代史》亦有「吳昌文」的記載:「(南漢大寶)八年(965年),交州吳昌文卒。」[12]

黎崱安南志略》提出了吳權、吳昌岌、吳昌濬及吳昌文一脈相承:「(吳權)子昌岌,弟昌濬繼之。偽漢乾和十二年(954年),昌濬稱臣於劉晟,遺使入貢,求節鉞。……昌濬卒,弟昌文立;卒,其參謀吳處坪,峯州刺史喬知佐、州刺史楊輝、牙將杜景碩用土兵爭立。」[13]

關於以上文獻裡的「吳昌濬」,後世學者曾作過解釋。阮朝政府編修的《欽定越史通鑑綱目》認為「或者昌文改名昌濬」:「舊史載南晉王昌文請命於南漢,《五代史》曰昌濬事略相同。名稱各異,或者昌文改名昌濬,以通於。當辰記者不詳,致此牴牾。」[14]中國學者武尚清提出「岌、濬、文俱權子」:「緣是,則、濬、文俱子也!而岌、文間固當有濬也。然南土,作《志》沔陽,似此類人物世系,理應以崱《志》為確。故為尊重崱《志》,仍存原貌。」[13]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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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1.11.21.31.4《越史略》卷上(收錄於《欽定四庫全書‧史部》第46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書影本,571頁。
  2.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2-173頁。
  3. ^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57-58頁。
  4. ^4.04.14.24.3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4頁。
  5. ^5.05.1歐陽修《新五代史‧南漢世家‧劉晟》,北京中華書局校注本,816頁。
  6. ^黎崱《安南志略‧五代時僭竊》,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281頁。
  7. ^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前編(卷之五載有吳朝及十二使君的記載)[永久失效連結],Image 131。
  8.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5─176頁。
  9. ^9.09.19.29.3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2頁。
  10. ^10.010.1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175頁。
  11. ^黎嵩《越鑑通考總論》(《大越史記全書》卷首),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86頁。
  12. ^歐陽修《新五代史‧南漢世家‧劉晟》,北京中華書局校注本,818頁。
  13. ^13.013.1黎崱《安南志略‧五代時僭竊》,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280-281頁。
  14. ^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前編卷之五[永久失效連結],Image 130-1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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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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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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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文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吳權
越南吳朝君主
※與吳昌岌共治

951年-965年
繼任:
吳昌熾
前任:
楊三哥
安南的統治者
※與吳昌岌共治

951年-965年
繼任:
吳昌熾
吳朝國王
先主楊三哥(篡位)後主 /天策王
十二使君
前蜀
追尊
统治
后蜀
追尊
统治
杨吴
追尊
统治
南唐
追尊
统治
吴越
追尊
统治
统治
福州威武军
清源軍(平海军)
马楚
追尊
统治
武平军
荆南
南汉
追尊
统治
静海军
北汉
卢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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