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合眾殖民地(1775–1776) 合眾殖民地(1776) 美利堅合眾國(1776–17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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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十三州: 深棕 =新英格蘭殖民地(英语:New England colonies) 淡棕 =中部殖民地(英语:Middle Colonies) 紅棕 =南部殖民地(英语:Southern colonies) | |||||||||
| 地位 | 受部分承認的國家雛型 | ||||||||
| 首都 | 費城 (事實上) | ||||||||
| 常用语言 | 英語 | ||||||||
| 政府 | 革命邦聯 | ||||||||
| 大陸會議總統 | |||||||||
• 1775 | Peyton Randolph(英语:Peyton Randolph) (始) | ||||||||
• 1779-1781 | 山繆·杭廷頓 (末) | ||||||||
| 立法机构 | 大陸會議 | ||||||||
| 历史时期 | 美國獨立戰爭 | ||||||||
• 第二次大陸會議 | 1775年5月10日 | ||||||||
• 李氏決議文 | 1776年7月2日 | ||||||||
• 宣告獨立 | 1776年7月4日 | ||||||||
| 货币 | 大陸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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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合眾殖民地(The United Colonies of North-America[1][2])是第二次大陸會議在費城召開時,對十三殖民地於1775年至1776年間所組成的準國家之官方正式名稱,該名在第二次大陸會議召開之前一直被用以指稱全體殖民地所成的集團。大陸幣在1775年5月至1777年2月期間的紙幣上即印有「合眾殖民地」之名。
確切的起源時地已不可考。約翰·亞當斯早在1775年2月27日發表於《波士頓公報(英语:Boston Gazette)》的公開信《致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居民》("To the Inhabitants of the Colony of Massachusetts-Bay")中即使用過「合眾殖民地」一詞:
他們已將我們的事業當成自己家的——他們絕不會採納合眾殖民地中任何一處的先例,這樣議會即可奪走碼頭和其他合法資產,或廢除憲章;若他們那樣做,他們精神上就有把握,於幾年之內,美國人所有權利都將被奪走,而由首相所定奪的殖民地總督和議會將成地方上唯一的合法機構。
1775年6月19日,第二屆大陸會議成員自命為“合眾殖民地代表”,並任命喬治·華盛頓為“合眾殖民地軍之將軍兼總司令”。[3]
1776年6月7日,理查·亨利·李於接獲第五次維吉尼亞會議(英语:Fifth Virginia Convention)之指示及措辭後,向議會提案斷絕與大不列顛之政治聯繫,宣告獨立並制憲,即後世所稱之「李氏決議文」。提案於1776年7月2日由代表們通過,其中也論及合眾殖民地,部分內容如下:
茲決議,諸合眾殖民地為,且理應為,自由且獨立之諸國,解消對英國王室之擁護,而其與大不列顛國間之一切政治聯繫為,且理應為,完全解消。
兩日後,即1776年7月4日,第二屆大陸會議56名代表一致通過《美國獨立宣言》。宣言由五人小組起草,主筆湯瑪斯·傑佛遜1776年6月於費城歷時兩週完稿。
1776年9月9日,第二屆大陸會議正式揚棄「北美合眾殖民地」之名,在《獨立宣言》中以「美利堅合眾國」之名宣告獨立。

議會呼籲各殖民地自行制定新憲以改稱為州。1776年3月14日,約翰·亞當斯向國會提議:
在1775年4月的萊辛頓和康科德戰役之後,新英格蘭地區的愛國者動員包圍駐紮在波士頓的英軍。1775年7月6日,在費城舉行的第二屆大陸會議由已在費城召開全體會議的北美合眾殖民地代表發佈宣言,闡述執干戈以出之故與其必要性,總結道:「吾等無意解散彼此之間長久共榮之聯盟,冀望見及其重建……吾等之建軍不具脫離大不列顛獨立建國之野心。」[5]
1775年5月10日,第二屆大陸會議一致決議:
在準備獨立的進程中,大陸會議將叛國罪定為對合眾殖民地掀起戰爭、效忠英王、助敵或資敵。[7]
1776年初,湯瑪斯·潘恩的小冊子《常識》廣泛宣傳獨立事業,呼籲十三殖民地立新憲:
大陸會議1776年7月2日以通過《李氏決議文》,決議獨立。兩天後的7月4日,國會一致通過由湯瑪斯·傑佛遜主筆的《獨立宣言》宣告獨立,部分內容如下:
1775年6月19日,大陸會議任命喬治·華盛頓為「合眾殖民地軍連同各地所有已成軍或將編成部隊之將軍兼總司令」。[3]並於6月22日責成其主掌波士頓之圍。[10]大陸會議又以合眾殖民地之名義創建一系列新機構,其中包括一支海軍。[11]
1775年9月14日,「北美合眾殖民地軍總司令」華盛頓命班奈狄克·阿諾上校入侵魁北克,奪取軍用物資,鼓動法裔加拿大人參與美國革命。[12]
1776年9月9日,第二屆大陸會議正式揚棄「合眾殖民地」之名,改用「美利堅合眾國」。國會命令:「特此,所有大陸委員會和其他機構中,於茲先前使用『合眾殖民地』字樣者,今後盡改為『合眾國』。」[13]
A Declaration by the Reprensentatives of the United Colonies of North-America, now met in Congress at Philadelphia, setting forth the Causes and Necessity of their taking up Arms.
A Declaration by the Reprensentatives of the United Colonies of North-America, now met in Congress at Philadelphia, setting forth the Causes and Necessity of their taking up A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