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直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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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的直隶 | |||||||||
| 1421年—1645年 | |||||||||
| 政府駐地 | 应天府 | ||||||||
| 歷史 | |||||||||
• 成立 | 1421年 | ||||||||
• 废除 | 16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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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属于 | 江苏省安徽省 | ||||||||
| 南直隶 简称:南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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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行政区 | |||||||
| 政府 | 无(南京六部兼辦) | ||||||
| • 行政中心 | 无 | ||||||
| 行政分區 | 应天府、凤阳府、苏州府 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 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 安庆府、太平府、池州府 宁国府、徽州府、徐州 滁州、和州、广德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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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辖境: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 毗邻: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山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河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 |||||||
南直隶是明朝时期,由中央六部直辖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隶州的统称。原名“直隶”,永樂遷都之後,因废北平布政司,其所辖州府亦改为中央直辖。为区别两大直辖区,直隶故俗称南直隶,简称南直,或称南京。南直隶范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南直隶十八府州不设承宣布政使司,由北京六部直辖,南京六部兼管。
上元县、江宁县、句容县、溧阳县、溧水县、高淳县、江浦县、六合县
凤阳县、临淮县、怀远县、定远县、五河县、虹县、寿州(领霍丘县、蒙城县)、泗州(领盱眙县、天长县)、宿州(领灵璧县)、颍州(领颍上县、太和县)、亳州
吴县、长洲县、吴江县、昆山县、常熟县、嘉定县、太仓州(领崇明县)
山阳县、清河县、盐城县、安东县、桃源县、沭阳县、海州(赣榆县)、邳州(领宿迁县、睢宁县)
江都县、仪真县、泰兴县、高邮州(宝应县、兴化县)、泰州(如皋县)、通州(领海门县)
合肥县、舒城县、庐江县 、无为州(领巢县)、六安州(领英山县、霍山县)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 | 山东承宣布政使司 | |||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 | 东中国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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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