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vatterモバイル変換


[0]ホーム

URL:


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搜索

华东地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此條目介紹的是中国区域地理中的概念。关于经济地理上的概念,请见「中国东部经济区」。
华东地区在中国的位置

華東地區,是中國地理大區之一,現行意義上即為“華東六省一市”,包括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上海市。與经济地理上的中国东部经济区不完全等同。

氣候

[编辑]

華東省分靠海,氣候主要是溫帶與副熱帶氣候為主,以淮河為分界線,淮河以北為溫帶季風氣候,以南為亞熱帶季風氣候,雨量集中於夏季的炎熱氣候,冬季北部常有大雪,通常集中在江蘇省安徽省的中北部地區以及山東省境內。浙江則在山區有雪、平地偶有霜。

歷史

[编辑]

華東一詞作為區域劃分,始於中國共產黨中國大陸執政以後,國民政府並無華東一說。

1945年12月,中共中央山東分局和北上的華中局合併組成中共中央華東局,中共中央華東局在山東臨沂成立。原中共華中局書記饒漱石任書記,陳毅黎玉任副書記,張雲逸、舒同為常委,統一領導山東、華中兩大戰略區的黨政工作。同月26日,增補郭子化(秘書長)、李林為華東局委員。

1947年1月,又增補張鼎丞(組織部長)、鄧子恢為華東局委員、常委。

1949年遷往上海。第一書記饒漱石,第二書記陳毅,第三書記:譚震林兼組織部長(至1952年8月)第四書記:張鼎丞(至1952年8月)副書記康生,宣傳部長舒同。負責領導中共上海市委、山東分局、南京市委浙江省委等地方黨組織和各項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曾設華東區(六大行政區之一),為當時一級行政區。轄區相當於今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行政委員會駐上海市,由饒漱石擔任行政委員會主席。江西省當時屬中南行政區。其中,1952年,南京直轄市蘇北行署區蘇南行署區合併為江蘇省,南京由直轄市降為省會,皖北行署區和皖南行署區合併為安徽省。

1954年6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併若干省市建制的決定》公佈(這個《決定》在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通過),大行政委員會撤銷,地方行政機構統一於省市地縣制。

1958年1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協作區工作的決定》。決定將全國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華南、華中、西南、西北等七個協作區,各個協作區都成立協作區委員會,作為各個協作區的領導機構。1961年,設置華東經濟協作區,為全國六大經濟協作區之一(非行政區劃),包含上海、江蘇、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從華中劃入)和山東等地。

1961年1月18日,中共八屆九中全會批准恢復中共中央華東局,以加強對建立比較完整的區域性經濟體系工作的領導,第一書記:柯慶施;第二書記:曾希聖;第三書記:李葆華;書記:葉飛、江華、江渭清、陳丕顯、許世友、楊尚奎、譚啟龍;候補書記:魏文伯,韓哲一。1965年10月,魏文伯,韓哲一增補為書記。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經濟協作區被撤消,中共中央華東局被衝垮。

1970年編製的“四五”計劃中,決定以大軍區為依託,將全國劃分為西南區、西北區、中原區、華南區、華北區、東北區、華東區、閩贛區、山東區、新疆區等十個經濟協作區。

1978年全國五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1976年到1985年發展國民經濟十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了在全國建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的基礎上,基本建成西南、西北、中南、華東、華北和東北六個大區的經濟體系,並把內地建成強大的戰略後方基地。要求每個經濟協作區應建立“不同水平、各有特點、各自為戰、大力協作,農輕重比較協調發展的經濟體系”。

1981年通過“六五”計劃,將全國劃分為沿海地區和內陸地區,並分別提出了主要任務。1986年通過“七五”計劃,將全國劃分為東部、中部和西部等三大地帶,並對每個帶的發展方向提出了要求。“八五”計劃又採用了沿海與內地的劃分,也分別提出了發展要求。“九五”計劃在劃分東部與中西部地區的同時,又劃分了長江三角洲及長江沿江地區、環渤海地區、東南沿海地區、西南和華南部分省區、東北地區、中部五省、西北地區等七大經濟區。“十五”計劃又將全國分成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並分別提出了發展重點。

计划在“十四五”规划期间,发挥创新要素集聚优势,加快在创新引领上实现突破,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引领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要素产出效率,率先实现产业升级。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打造对外开放新优势,率先建立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1]

概況

[编辑]

華東六省一市

[编辑]

華東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山東省六省一市,根据自然地理文化等要素可以划分为如下区域。

狭义上的江南地区

[编辑]
参见:江南

太湖流域上海江蘇南部浙江北部構成最狹義的江南地區。上海蘇州杭州等城市同城效應明顯,且同屬吳越文化,互相認同感強。此外该地区还分布有江淮文化,例如南京镇江芜湖马鞍山宣城市区

狹義的江南根據現代漢語詞典“江南”詞條的第一條解釋指長江下游以南的地區,就是江蘇安徽兩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而現代漢語詞典“江南”詞條的第二條解釋泛指長江以南是為廣義的江南。

代表城市:

江蘇北部

[编辑]

蘇北地区分布有江淮文化中原文化,相同文化的居民相互有较强的认同感,而與蘇南吴语区的認同感较弱。

代表城市:揚州市泰州市南通市淮安市鹽城市徐州市宿迁市

浙江南部

[编辑]

浙南地区屬於與閩越文化相近的甌越文化。

代表城市:溫州市台州市麗水市

安徽、江西

[编辑]

安徽江西是兩個內陸省份,位於華東地區的西部。在歷史上,安徽與江蘇、上海曾屬於同一個一級行政區域——南直隷以及後來的江南省,而江西省與江南省曾共同屬於兩江總督管轄範圍。作為自古以來北人南遷的必經之路,皖、贛兩省頗具文化多樣性,其地分屬中原文化安徽北部)、江淮文化安徽中部)、下江文化安徽沿江地區江西九江)、吳越文化安徽南部江西東北部)、赣文化安徽西南部、江西中部)、客家文化江西南部)區。虽然經濟較華東沿海省份落後,但因鄰近中南地區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等中部省份,故經濟上與之同屬中部经济区

代表城市:

福建

[编辑]

福建是華東地區的南端,屬於閩越文化,靠近廣東廣西海南華南省份,氣候上也接近於華南,政治上屬於華東,所以福建既屬於華東也屬於華南,故有時稱東南

代表城市:福州市莆田市廈門市漳州市泉州市

山東

[编辑]

山東是華東地區的北端,屬於齊魯文化中原文化,靠近河北河南江蘇等省份,與朝鮮半島隔海相望,是中國海岸線最長、華東地區內人口地級市数量最多的省份,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華東局的誕生地。

山東内部可以分爲半島地區(狹義指烟臺,青島,威海)與内陸地區(環濟南城市圈),二者方言差異較大,因而兩個地區内部認同相較區域間更强。

代表城市:濟南市青島市威海市煙台市濰坊市淄博市濟寧市臨沂市

與江南及長三角區別

[编辑]

所謂江南,廣義是指、贛、、湘,鄂、蘇的長江以南部分,狹義指上海和蘇南一帶,一般江南的說法不與華東重疊。

長三角的地理範圍和江南的地理範圍並不相同,狹義的長三角特指以滬寧杭為中心的上海、江蘇南部、浙江北部地區,後長三角提出擴充,擴充後的長三角指的是蘇滬浙兩省一市以及安徽部分城市。

華東地區人文文化和自然環境極具多樣性,包含吳越文化,江淮文化,贛鄱文化,閩越文化,齊魯文化等多種文化類型。華東北部基本上是以平原為主,南部多以山地丘陵為主,氣候南北差異大,山東跟華北地區氣候接近,福建跟華南地區氣候接近,中部的長三角地區氣候基本上介於華南和華北之間。

以上海為中心,華東地區是上海最大的輻射範圍,上海的輻射範圍還有江南,長三角等等區域,這些都是以上海為中心的環形區域。

華東地區>廣義江南地區>狹義江南地區>上海浙北蘇南>上海市>上海市區

以上海市區為正中心的上海地區十分強有力的影響和輻射著長三角地區,較強有力的輻射到廣義上的江南地區,最遠的輻射範圍到整個華東地區,當然對山東和福建的輻射相對較弱,因為他們受上海輻射的同時也分別受到環渤海或珠三角的輻射。

人口

[编辑]

根据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华东地区各省市常住人口数据如下:

  1. 山東省 1億0152萬[2]
  2. 江蘇省 8475萬[3]
  3. 浙江省 6457萬[4]
  4. 安徽省 6102.7萬[5]
  5. 江西省 4519萬[6]
  6. 福建省 4154萬[7]
  7. 上海市 2487萬[8]

参见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链接至维基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维基文库 (中文). 
  2. ^山东省统计局 最新发布与解读 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tjj.shandong.gov.cn.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2). 
  3. ^江苏省统计局 文件公告 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tj.jiangsu.gov.cn.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4). 
  4. ^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2). 
  5. ^安徽省统计局. tjj.ah.gov.cn. [2023-06-16]. [失效連結]
  6. ^江西省统计局 江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0). 
  7.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8. ^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_动态要闻_上海市统计局. tjj.sh.gov.cn.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8).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1 ·江西 ·山东 ·台湾1
  中南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1 ·广西 ·海南1 ·香港 ·澳門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2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註:分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但未实际管辖的行政区域。

1 基于台海现状台湾地区(含臺灣島澎湖群島金门马祖东沙群島太平岛中灘中洲礁等地)实际仍由中華民國政府管辖,详见臺灣問題;关于涉及台湾离岛的相关争议,详见福建省 (中華民國)、高雄旗津區中興里。涉及南沙群岛主权争议的内容,详见南海争端。涉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之争议,见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主权问题

2藏南地區現由印度實際管轄,中印两国另有其他领土争议,詳見中印边界问题
中華民國的分區
  華中
江蘇 ·浙江 ·安徽 ·江西 ·湖北 ·湖南 ·四川 ·南京市 ·上海市 ·重慶市 ·漢口市
  華南
福建 ·臺灣1 ·廣東3 ·廣西 ·雲南 ·貴州 ·海南特別行政區 ·廣州市
  華北
河北 ·山東 ·河南 ·山西 ·陝西 ·甘肅 ·北平市 ·青島市 ·天津市 ·西安市
  塞北
寧夏 ·綏遠 ·察哈爾 ·熱河 ·蒙古地方2
  東北
遼寧 ·安東 ·遼北 ·吉林 ·松江 ·合江 ·黑龍江 ·嫩江 ·興安 ·大連市 ·哈爾濱市 ·瀋陽市
  西部
西康 ·青海 ·新疆 ·西藏地方
註:此為1949年以前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中国大陆時所使用的分區,現已不再適用;關於當今實際統治之臺灣地區,詳見中華民國行政區劃台灣行政區劃

1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之时台湾仍为日本屬土,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後中華民國接收並統治至今,詳見臺灣光復臺灣問題

2 即原外蒙古地區;1946年起蒙古已成為受國際普遍承認之獨立主權國家,2012年5月中華民國政府發布之新聞稿重申蒙古并非憲法「固有之疆域」;1921年蒙古恢復獨立的同時,唐努乌梁海地區大部獨立為唐努-圖瓦,1944年被蘇聯吞并,蘇聯解體圖瓦成為俄羅斯聯邦主體

3 廣東省的香港澳門彼時分别為英國葡萄牙殖民地,詳見英屬香港葡屬澳門
其他的分區方式
中原河南 ·山東 ·河北 ·山西 ·北京 ·天津 ·陝西
華西四川 ·重慶 ·陝西 ·雲南 ·貴州
江南江蘇 ·安徽 ·浙江 ·上海 ·江西 ·福建
華中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岭南廣東 ·廣西 ·海南 ·香港 ·澳門
東南福建 ·金馬) ·台灣 ·廣東 ·廣西 ·海南 ·香港 ·澳門 ·台北 ·新北 ·桃園 ·台中 ·台南 ·高雄
港澳地區香港 ·澳門) ·台灣地區台灣省 ·福建省(金馬) ·台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台中市 ·台南市 ·高雄市
大陸河北 ·山東 ·河南 ·山西 ·陝西 ·甘肅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黑龍江 ·吉林 ·遼寧 ·江蘇 ·浙江 ·安徽 ·湖北 ·湖南 ·江西 ·四川 ·福建 ·廣東 ·海南 ·雲南 ·貴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 ·青海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北京市 ·天津市 ·上海市 ·重庆市
黑龍江 ·吉林 ·遼寧 ·內蒙古東部
河北 ·北京 ·天津 ·山東 ·江蘇 ·上海 ·浙江 ·福建 ·廣東 ·海南
中西
  中部
山西 ·安徽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部
內蒙古西部 ·廣西 ·重慶 ·四川 ·貴州 ·雲南 ·西藏 ·陝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蒙新內蒙古 ·寧夏 ·甘肅 ·新疆
青藏青海 ·西藏
南方江蘇 ·浙江 ·安徽 ·江西 ·福建 ·湖北 ·湖南 ·廣東 ·海南 ·廣西 ·四川 ·雲南 ·貴州 ·上海 ·重慶 ·澳門 ·香港 ·台灣
北方黑龍江 ·吉林 ·遼寧 ·山東 ·河南 ·陝西 ·山西 ·河北 ·北京 ·天津
另见:中国地理
疆域
六大行政區
四大經濟區
地形地貌
地理分界線
秦岭—淮河线(南北分界線) ·黑河—腾冲线(人口分界線)
自然资源
区域地理
其他
中国主题
历史
年表
历代政权
疆域
主要疆域
行政区划
地理
政治
经济
科技
文化
人口
法规制度
区划法规
区划变更
决定机关
行政区划
主管部门
地理大区
区划层级
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
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
村居委会下设
历史区划
城市建制
法律术语
管理术语
城市定位
其他
术语或概念
经济区划
治理机关
地方各级
政权机关
地方政府
派出机构
法定设置
地方自设
党政机关
级别
特殊
的行政区
副省部级
正地厅级
副地厅级
正县处级
相关用语
相关模板
相关列表
其他相关
检索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华东地区&oldid=85699677
分类:​
隐藏分类:​

[8]ページ先頭

©2009-2025 Movatter.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