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大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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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 | |
| 籍貫 | 順天府霸州大城縣 |
| 字號 | 字子可 |
| 出生 | 嘉靖六年(1527年)十二月初七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陳氏,継娶周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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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受(1527年—?),字子可,順天府霸州大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聯捷己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九名,二甲第五十名進士[1][2]。初任户部湖广清吏司主事,二任礼部仪制清吏司主事,三任吏部考功清吏司主事,四任本部文选清吏司主事,五任本部验封清吏司署员外郎事主事,六任实授本部验封清吏司员外郎,七任本部考功清吏司员外郎,八任本部文选清吏司员外郎,九任本部验封清吏司员外郎,十任本部考功清吏司署郎中,十一任实授本部文选清吏司郎中。萬曆二年(1574年)十月除授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以乞终养歸。
曾祖劉振;祖父劉德;父劉鉞,巡檢。嫡母李氏;生母徐氏。慈侍下[3]。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