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年龄是一个人合法获得某些民选政府机关的参选资格最低年龄。在许多情况下,它也决定了一个人有资格参选或被授予投票权的年龄。
已知的第一个实施候选人年龄先例的是《維利烏斯任職最低年齡法 》Lex Villia Annalis,公元前180年罗马法律设置了政务官的最低年龄限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