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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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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航空
IATAICAO呼号
民航
創立於1952年7月17日
終止运营1953年6月
母公司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
总部 中国天津市镇南道40号
外部圖片链接
圖片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徽参考图[註 1]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简称人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家部属国有企业,归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领导。中国人民航空公司是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载旗航空公司

人航于1952年由中国航空公司(中航)与中央航空运输公司(央航)合并组建,后于1953年撤销,更名改制为中国民航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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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8月,中国人民航空公司成立。
1952年7月27日,周恩来总理“同意采用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名称的批件
1953年6月9日,军委民航局发布“中国人民航空公司与局合并”的命令
1954年1月3日,周恩来、彭德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的批示

1952年5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整编民航的决定》,将中国航空公司、中央航空公司整合组建中国人民航空公司。

1952年7月1日,在天津成立“中国人民民用航空公司”。1952年7月27日,更名为“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周恩来题写公司名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场站、航行调度、通信、气象、油料供应等部门归民航局。第一任总经理方槐。下设5处1室:

  • 人事处
  • 事务处
  • 机航组
  • 业务处/营业处:下设天津营业处、武汉营业处、广州营业处、南宁营业处、昆明营业处、重庆营业处。
  • 财务处
  • 秘书室

1952年7月下旬,民航局原天津训练大队和机务工作队,各地航站的机务工作队(组),归属中国人民航空公司机航部门管理。[1]。由于民航初建,业务量不大,设两套机构,配两套干部,冗员过多,机构重叠,层次太多;力量分散,减弱领导;未能统盘筹划;而且存在领导关系及工作上的矛盾,不能很好地保证飞行安全。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发生几起重大事故[2]

1953年6月9日,学习苏联民航“政企合一”的模式,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并入军委民航局[2]:275。对外保存公司名义。1954年,人航取消对外名称,飞机喷涂民航局局徽。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有飞机28 架(1952年7月-12月)、6架(1953年第一季度),航空器材24332 件,维持1.55万小时飞行。航线有北京-汉口-重庆(1952年8月1日,DC-3)、重庆-汉口-上海(1952年8月23日,DC-3)、昆明-南宁-广州(C-46)、广州-湛江(不定期)、北京-西安-重庆(1953 年 5 月,C-47)、北京-太原-西安-重庆(1953 年 5 月,DC-3)。创造利润39.8万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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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图为军委民航局局徽。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徽系将军委民航局局徽中的“民用航空”黑体字替换为周恩来手书“中国人民航空公司”书法字,其余样式不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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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付光宇.这里是“新中国民航摇篮”!. 新华网新闻. [2022-06-28]. 
  2. ^2.02.1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北京志·市政卷·民用航空志.北京出版社. 2000.ISBN 7-200-04040-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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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
前任:
中国航空公司
中央航空运输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载旗航空公司
1952年7月17日至1953年6月
繼任:
中国民航
中航集团
(国航系)
全服务英语Legacy carrier
货运
南航集团
(南航系)
全服务
货运
通用
东航集团
(东航系)
全服务
低成本
货运
海航航空集团
(海航系)
全服务
货运
通用
川航集团
全服务
均瑶集团
全服务
低成本
東海集團
全服务
太古集团
全服务
低成本
货运
嘉道理集團
通用
其他航空公司
全服务
低成本
货运
通用
已經結業或被合并
  • 附注:1.本模板不包含台灣之航空公司,詳見{{中華民國航空公司}}與民航局
    2.以上僅列出擁有最主要股權的子母公司關係。
    3.部分航空公司或由多間母公司持有。其中母公司使用正常字号,子公司使用小字号无独立运营身份的子公司名称不含“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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