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是中国文革期间的文艺指导理论之一。最早由于会泳在1968年5月23日在《文匯報》撰文《让文艺界永远成为宣传毛泽东思想的阵地》一文中提出,受到江青等人的赞同和推广[1],被称为“文艺创作塑造无产阶级英雄人物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2]。
“三突出”指[3]:

与“三突出”对应的是“三陪衬”,即[4]:
“三突出”原则的具体实践在电影等艺术领域表现为:景别上对敌人、反面人物要用远景,对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近景;在光的运用上,对敌人、反面人物要用暗光,对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亮光;在构图比例上,对敌人、反面人物要让其显得渺小,对英雄和正面人物要使其显得高大;在拍摄角度上,对敌人、反面人物要用俯视镜头来拍摄,对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仰视镜头来拍摄;在色彩的冷暖处理上,对敌人、反面人物要用冷色调,对英雄和正面人物要用暖色调;对敌人、反面人物要多从侧面角度拍摄,对英雄和正面人物要从正面角度来拍摄等[5]。如在样板戏《智取威虎山》的创作过程中,江青指示把反面人物座山雕的座位由舞台正中移至侧边,让他自始至终围着杨子荣转,作为杨子荣的陪衬[6]。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三突出”理论受到批判,被视为“四人帮及其党羽控制文艺领域的枷锁”。批判者指出在“三突出”原则下,文艺工作者动辄得咎:如果写主角存在成长进步的过程,会被指责为“写中间人物”;如果在作品中对几个英雄人物都认真描写,会被指责为搞“平分秋色”,搞“轮流突出”;如果写英雄人物在某次斗争中存在失误,则会被指责为“歪曲”、“丑化”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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