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由人類實踐的非物質傳統與習俗。作為國家文化遺產的一部分,定義由2003年起草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確立。中華民國在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通過後失去聯合國會員國身分,無法批准公約。為與國際同步,文化部的前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2009年辦理臺灣「無形文化遺產潛力名錄調查計畫」,提出43項建議名錄,2010年首批共10項公布。目前確立總數為12項。

快捷方式:許多位於命名空间的文章都有特定且被稱為「快捷方式」的重定向頁,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捷徑:WP:WELCOME(歡迎,新來者)、WP:5P(五大支柱)、WP:VP(互助客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