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昌-青岛往返动车二等座。
2、住宿标准:三钻酒店+升级一晚四钻。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客人自理,单房差280元/人.
3、用餐标准:4 早 3 正餐,早餐均为酒店自助餐。
4、用车标准:使用车辆为正规、合法旅游运营资质空调车辆。
5、门票标准: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崂山仰口 +刘公岛+(门票+船票) +蓬莱阁 )。
6、服务标准:行程中所安排导游为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10 人以上安排导游,10 人以下双方约定无导游陪同,仅提供司机服务)。
7、安全标准: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旅游组合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1.游程中请照看好儿童和老人,尽到监护的责任,并遵守景区安全规定。游客必须在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老人须征得家人同意,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旅行社不提
供行李及贵重物品保管服务。到达海边请注意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防水,期间不要随身携带,遵从景区安排。夜间不要单独外出。
2.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单》,此单将成为游客今后投诉的主要依据。如对行程、线路、服务标准等接待情况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当时直接提出,我社将迅速做出处理。如有异议,
当地不提出或者在《意见反馈单》中没有反应,回程后不能追究旅行社责任。
3.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调整具体行程顺序。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行程受阻,或者额外损失,费用由客人自理。
5.若因游客自身原因取消行程,行程之内景点门票、房费不退。
6.请提醒客人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7.儿童价格仅含车位费+导游服务费+餐费+旅行社责任险,其它产生费用请自理。
8.景点内小门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请自理。
9.旅游期间,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注意路边小吃卫生。
特别说明:
团队质量以团上客人签署的“质量反馈意见单”为依据,请客人如实认真填写,如果意见单签署都是满意,团回后我社不再接受不满的投诉处理!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温馨提示:旅行社在产品线路中不安排购物店,但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部都设有购物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我社对其商
品质量无法担保,请游客慎重选择!
【特别备注】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航班取消、航班延误,景区管制,塞车等原因)影响行程,旅行社仅负责帮助游客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造成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只退旅行社所购团
队优惠景点门票,如产生损失及增加费用,均由游客自行承担。
2、山东省交通厅规定,大巴车凌晨 2:00-5:00,不得上路行驶,各路口摄像头抓拍,一旦查处将处扣 6 分,并处一万元以上罚款。因此若遇航班延误至此时段接团的,为保证保证游客
得到充分的休息和行程顺利进行,我司将视情况调整用车(更改车型接团)、用房(调整为机场附近酒店入住,酒店条件有限,敬请谅解)。
3、凡是航班因天气或航司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延误或取消,机场不安排住宿则需客人自理机场住宿费用,行程计划当晚的房费全损,当晚房费不作退回,不作另行通知,请知悉!
4、所有推荐消费景点均为自愿(客人签字认可为自愿游览,签字后的投诉我社不予受理)。
5、如对本次接待有不满意请及时与当地导游或组团社联系,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表,团队结束后我社不再处理与此单相矛盾的投诉,谢谢支持!严格按照新的旅游条列操作。
6、特别说明: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行程中遇天气原因,航班取消,道路塌方等自然灾害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客人自理。
7、自由活动期间请客人注意自身安全。行程中所含海水浴场的游览活动,严禁游客下海游泳,以免造成安全隐患,如游客自行下海,我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甲类、乙类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 2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 3 )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 4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 5 )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 6 )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升以下的病人;
( 7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 8 )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
( 9 )心理疾病,如抑郁症、强迫症等;
( 10 )其他影响正常出游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