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is article
为什么有效的 CSS 没有正确的渲染?
浏览器使用DOCTYPE 声明来选择是否使用更符合 Web 标准或兼容旧浏览器缺陷的模式。在你的 HTML 的开始使用一个正确的和现代的DOCTYPE 声明将改善浏览器标准执行。
现代浏览器主要有两种渲染模式:
- 怪异模式:又称向后兼容模式,允许按照旧版浏览器使用的非标准渲染规则,按作者的意图呈现旧版网页。如果文档中存在不完整、不正确或缺失的
DOCTYPE声明,或已知的 2001 年以前常用的DOCTYPE声明,则会以怪异模式渲染。 - 标准模式:浏览器试图严格遵守 W3C 标准。新的 HTML 页面预计是为符合标准的浏览器设计的,因此,带有现代
DOCTYPE声明的页面将使用标准模式渲染。
有三分之一的基于 Gecko 的浏览器处于接近标准模式,只是有一些怪异行为。
这是最常用的触发标准模式的DOCTYPE 声明:
<!doctype html>你应该尽可能使用上述 doctype 声明。还有其他有效的传统 doctype 说明,它们会触发标准模式或接近标准模式: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html4/loose.dtd"><!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HTML 4.01//EN" "http://www.w3.org/TR/html4/strict.dtd"><!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为什么有效的 CSS 完全没有被渲染?
可能的原因如下:
- 引入的 CSS 文件路径写错了。
- 为了使浏览器渲染样式文件,CSS 样式表必须用
text/css的 MIME 类型。如果 Web 服务器没有使用这种类型处理文件,则 CSS 也不会被应用。
id 和class 有什么不同?
HTML 元素可以拥有一个id 和(或)class 属性。id 属性为元素指定应用一个有效名称,只能有一个具有该名称的元素。class 属性指定一个类名的元素,而这个名称可以被页面内的许多元素被使用。CSS 允许你可以对特定的id 和/或类名的元素应用样式。
- 当你想要将样式规则应用于多个块和元素时,你应该使用特定于类的样式。
- 当你想给一个特定元素或块应用样式规则时就使用特定于 id 的样式。此样式将只用于与该特定 id 匹配的元素。
一般建议尽量使用类,只有在特定用途(如连接标签和表单元素或用于必须在语义上唯一的样式元素)绝对必要时才使用 id:
- 使用类名可以让样式具有可扩展性——即使目前只有一个元素使用这个规则集来定义样式,未来可能会添加更多。
- 类名可以让你同时为多个元素赋予样式,减少样式表的大小,避免了为每一个 id 选择器撰写同样的样式信息。越小的样式表带来的性能体验也就越好。
- 类名选择器比 id 选择器的优先级更低,所以可以很方便地覆盖它们。
备注:参见CSS 选择器,以了解详情。
我如何还原属性的默认值?
最初 CSS 没有提供“default”关键字和还原默认属性的值,唯一途径是显式地重新声明该属性。例如:
/* 标题元素的默认颜色为黑色 */h1 { color: red;}h1 { color: black;}从 CSS2 开始,情况就不一样了。关键字initial 现在是一个有效的 CSS 属性值。它将给定的 CSS 属性值重置为默认值。
/* 标题元素的默认颜色为黑色 */h1 { color: red;}h1 { color: initial;}我如何才可以从一个样式中衍生出另一种样式?
CSS 并不完全允许用一种样式来定义另一种样式。但是,将多个类分配给单个元素,可以提供相同的效果。CSS 变量也提供了一种方法来定义在多处复用的样式信息。
我该如何给一个元素分配多个类?
HTML 元素可以通过列出的类属性,用空格分开它们。
<style> .news { background: black; color: white; } .today { font-weight: bold; }</style><div>这是今天的新闻内容。</div>如果两个规则中都声明了相同的属性,则首先通过特异性解决冲突,然后根据 CSS 声明的顺序解决冲突。class 属性中类的顺序与此无关。
为什么我的样式规则不能正确地工作?
在语法上正确的样式规则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你可以使用调试工具CSS 面板的规则视图来调试这类问题。下面列出了最常见的忽略样式规则的实例:
HTML 元素层次结构
CSS 应用于 HTML 元素依靠于元素的层次结构。在任何 CSS 特异性或优先级规则中,子元素定义的样式会覆盖父元素的样式。
.news { color: black;}.corpName { font-weight: bold; color: red;}<!-- news 的文字是黑色的,但是 corpName 是红色且加粗的 --><div> (Reuters) <span>General Electric</span> (GE.NYS) announced on Thursday...</div>在某些复杂的 HTML 层级中,如果某条规则看起来被忽略了,请检查该元素是否处于拥有其他样式的另一个元素之内。
显式重定义样式规则
在 CSS 样式表中,顺序非常重要。如果先定义了一个规则,然后又重新定义了同样的规则,会使用最后一个定义。
#stockTicker { font-weight: bold;}.stockSymbol { color: red;}/* 其他规则 *//* 其他规则 *//* 其他规则 */.stockSymbol { font-weight: normal;}<!-- 除了”GE“以外,大部分文字都是加粗的,“GE”本身是红色不加粗的 --><div>NYS: <span>GE</span> +1.0 ...</div>为了避免此类错误,请对特定选择器仅定义一次规则,将属于那个选择器的规则归类于此组。
使用简写属性
使用简写属性的好处是语法更加紧凑。仅使用一部分简写属性完全没有问题,但要注意,没有声明的属性将自动重置为默认状态,这意味着单个属性较靠前的规则可能会被隐式覆盖。
#stockTicker { font-size: 12px; font-family: Verdana; font-weight: bold;}.stockSymbol { font: 14px Arial; color: red;}<div>NYS: <span>GE</span> +1.0 ...</div>在前一个示例中,问题发生在不同元素的规则中;但在同一个元素中问题也可能出现,因为顺序是重要的。
#stockTicker { font-weight: bold; font: 12px Verdana; /* font-weight 现在为 normal */}使用* 选择器
* 通配符选择器可以指代任何元素,必须小心使用。
body * { font-weight: normal;}#stockTicker { font: 12px Verdana;}.corpName { font-weight: bold;}.stockUp { color: red;}<div> NYS: <span><span>GE</span></span> +1.0 ...</div>在这个示例中,body * 选择器应用于 body 内部任何层级的所有元素,包含了.stockUp 类。故应用于.corpName 类的font-weight: bold; 样式就会被应用于所有元素的font-weight: normal; 覆盖。
由于速度缓慢,尽量不要使用 * 选择器,特别是不作为选择器的首个元素时。
CSS 中的优先级
当某个元素应用了多个规则时,规则的选择依赖于样式的优先级。内联样式(HTML 的style 属性)最高,ID 选择器次之,再其次是类选择器,最后是元素名称选择器。<div> 的文本颜色将是红色的。
div { color: black;}#orange { color: orange;}.green { color: green;}<div>我是红的</div>当选择器具有多个部分时,规则会更加复杂。有关优先级计算的更多信息,请参阅CSS 优先级文档。
-moz-*、-ms-*、-webkit-*、-o-* 以及 -khtml-* 属性有什么用?
这些被称为前缀属性的属性是 CSS 标准的扩展。这些是出于测试目的的使用,不至于污染标准命名空间,防止标准扩展时产生兼容性问题。
不推荐在生产环境网站中使用这些属性,它们已经产生了巨大的网页兼容性混乱。例如,很多开发者只使用了-webkit- 前缀版本的属性,但非前缀的版本已经在所有浏览器中得到支持,没有基于 Webkit 的浏览器很有可能会在今后丢失显示效果。这个问题过于严重,以至于其他浏览器也开始实现-webkit- 前缀属性的别名以提升网站兼容性,即兼容性动态标准。
实际上,大部分浏览器在实现实验性功能时都不使用 CSS 前缀,或者仅在 Nightly 浏览器版本或相似机制上实现它们。
如果需要使用前缀,建议先写带前缀的属性,然后再写不带前缀的标准版本。这样就可以在标准版本支持的时候覆盖掉前缀版本。例如:
-webkit-text-stroke: 4px navy;text-stroke: 4px navy;备注:为更深层次了解处理前缀属性,请参阅跨浏览器测试模块的处理常见的 HTML 和 CSS 问题——处理 CSS 前缀。
备注:请参阅Mozilla CSS 扩展和WebKit CSS 扩展,以了解浏览器前缀 CSS 属性的列表。
z-index 属性与定位有什么关系?
z-index 属性指定了元素的栈序。
具有较高 z-index/栈序的元素总是渲染于具有较低 z-index/栈序的元素之前。z-index 只会在有着指定 position(position:absolute、position:relative 或position:fixed)的元素上工作。
备注:请参阅定位文章,特别是介绍 z-index 部分来深入学习。